两个披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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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披萨原则(The two pizza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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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披萨原则最早是由亚马逊CEO贝索斯提出的,他认为如果两个披萨不足以喂饱一个项目团队,那么这个团队可能就显得太大了。
因为人数过多的项目会议将不利于决策的形成,而让一个小团队在一起做项目、开会讨论,则更有利于达成共识,并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内部的创新。
两个披萨原则的具体内容[1]
贝索斯把披萨的数量当做衡量团队大小的标准。如果两个披萨不足以喂饱一个项目团队,那么这个团队可能就显得太大了。人的大脑无法处理太多人的意见,人多的结果往往导致人云亦云,无法凸显个人的独特想法。参与的人数越多,会议的效率就越低下。大多数与会者最终将会与别人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是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或想法。因为由于团队太大,成员之间无法深入沟通,结果导致扯皮推诿,最终让项目陷入停顿状态或彻底失败。
贝索斯发现,“两个披萨原则”有助于避免项目陷入停顿或失败的局面。领导人需要慧眼识才,找出能够让项目成功的关键人物,然后尽可能地给他们提供资源,从而推动项目向前发展。让一个小团队在一起做项目、开会研讨,更有利于达成共识,促进企业创新。
一些公司认为,人多好办事,将项目交给大型团队来做可以节省时间和资金。但是,贝索斯不以为然。他认为,让一些富有创意的人组成一个大的团队来完成某个项目,往往会带来很多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由于团队太大,成员之间无法深入沟通,结果导致扯皮推诿,最终让项目陷入停顿状态或彻底失败。
在运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贝索斯形成了独特的管理风格。他并不总是那么“和蔼可亲”。他能够鼓舞员工的士气,也会怒不可遏地斥责员工。但他始终强调独立思考的价值。 “贝索斯想要建立一家充分放权的、甚至缺乏组织的公司,从而让独立的思想充分发挥作用,让集体的意见靠边站。”《华尔街日报》的理查德-布兰特(Richard Brandt)说。布兰特曾采访过一名亚马逊前高管,该高管回忆说,一次开会时,有经理建议员工彼此之间应加强工作交流。贝索斯站了起来,大声说:“不,相互交流的效果很糟糕。”
延伸:“双比萨团队”(two-pizza teams)[2]
亚马逊内部有所谓的“两个披萨团队”,指的是团队的人数相当于可以吃掉2个披萨,这种组织理论非常知名。
一些知名的多产品企业,比如微软,它是按产品部门组织的。但亚马逊将部门式组织发挥到极致,用“两个披萨团队”来构成。
“两个披萨团队”得名的由来,是因为团队的成员很少,只有6-10人,用两个披萨就能喂饱他们。“两个披萨团队”最重要的不是规模,而是它的“适度职责”。它相当于为一个部门的损益负责,可以让团队保持专注、负上责任。在一些案例中,“适度职责”本身就是为损益负责,例如,如果我是SEM(搜索引擎优化)团队的一员,我的职责就是通过赞助链接提高营收,获得更多利润,降低点击的成本。
一旦获得批准,团队就可以相对自治的执行,将“适度职责”最大化,它们可以寻找创新战略,然后将战略作为内部优先之事对待。一些工程师,搭配一个或者两个技术产品经理,配一个设计师,他们直接向“两个披萨团队”的主管报告;在团队之间没有必要协作,他们可以独立在各部门间行动,将工作完成。这种模式让亚马逊在增长的同时保持敏捷和创新。
另外,这种模式还可以方便企业留住人才。负责“两个披萨团队”的领导,相当于一个部门的总经理,恰如一个总经理相当于一个公司内某产品的CEO,“两个披萨团队”的领导如同承担更少职责的CEO,他的职责足够小,能够被一些年轻的管理者承担。对于有野心的年轻领导者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很有吸引力。
从根本上说,亚马逊找到办法,将按部门组织的理念深入到各管理层级,直到很小的最低级管理层。
对于企业而言,按部门组织还是按功能组织,并没有一定的答案。苹果就是一个特例,它是靠功能性组织繁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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