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通用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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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通用会计准则(Non-G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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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GAAP财务计量是指上市公司除了按照GAAP和其他法规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披露外,还需要以其他财务计量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进行披露,例如,计算投资者更加关心的EBITDA和EBIT(扣除利息和税前的收益)指标等,这些指标通常因为与公司的管理层薪酬有关而备受关注。同时,非GAAP指标更常见于企业IPO、对外盈余报告中,而不是财务报表及附注中。[1]
非GAAP财务计量的披露和监管[2]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报送的财务报告中要有非GAAP 财务计量。规则G 适用于所有向证监会报送财务报告的实体。投资公司和在美国以外证券市场上市.并在美国以外地区披露其不以美国GAAP 为基础。所编制的非GAAP 财务计量的某些外国公司除外。有关非GAAP 财务计量的规定不适用于拟议中的业务合并和合并后产生的实体(另有规定)。在披露内容中要写明为什么管理当局认为这种非GAAP 财务计量对投资人是有用的, 以及管理当局为什么使用非GAAP 财务计量。这些表述必须包括在最近的年报内。表述中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写得明确清楚. 只写明这些信息是应分析师或债务合同方的要求是不够的。如用口头、电话、上网、广播或其他95-式进行发布,则要在网上留有地址,并在网上保留所披露的资料至少12个月。证监会对呈报非GAAP财务计量财务报告的公司, 将予以特别关注和指导。在发布的非GAAP 财务计量和据以计量的信息资料, 以及对这些资料和计量数据所作的表述中, 不得有不真实的内容. 也不得隐瞒重要事实, 以免误导。公司要在向证监会呈报的表式8K(Form 8K)中的相关项下,披露年度和季度报告中未公开的重要财务信息. 不管这些信息是否包括非GAAP财务计量。表式8K 必须在信息发布或声明日后5 天(其后可能已缩短为事项发生后2天)内呈报。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非GAAP 财务计量必须在“管理当局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表述和分析”(Management’s Discussion and Analysis即M D&A ) 部分中单列专题表述,不能写在财务报告前面,也不能写在“附注”(Notes)中。证监会希望公司在MD&A中定量探讨不经常项目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及早探讨一些项目先期费用的后续影响. 使财务报告阅读者对公司今后一定阶段内财务状况可能发生的变化加深和提早了解。
在MD&A 中如何表述非GAAP财务计量[2]
上述所有准则、规定在对于财务报告中的MD&A这一部分中,如何使用非GAAP 财务计量未作具体规定。从INTUITINC.(据说是美国最大的财务软件公司)《关于非GAAP 财务计量的说明》和INTELCORPORATION(据说是全球最大的芯片公司)2006年3季度末财务报告中的专题说明来看,表述的要点概括如下:
(一)说明公司进行非GAAP财务计量的基础和作用。公司认为非GAAP 财务计量的指标是在按GAAP财务计量的基础上,剔除了与各部(Segments)经营无关。部门负责人不承担责任的收支项目,而且计量所得的结果要与比GAAP 财务计量更为稳健的最直接可比的GAAP 财务计量相比较,因而能更真实也更稳健地反映各部自己能掌握、也是应该负责的经营业绩。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向投资人披露信息的深度。这种非GAAP 财务计量.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分析比较, 用于全面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则仍以正确执行的GAAP 财务计量为准, 因为非GAAP 财务计量不包括投资、融资等方面由公司总部安排的业务。所以,不能说非GAAP 财务计量可以替代或优于GAAP 财务计量。此外.还必须指出。由于公司使用的非GAAP 财务计量的方法可能与其他公司所使用的方法不同。因而相同标题下的计量可能与其他公司的计量不可比。
(二)常用的主要指标。常用的主要指标有经营损益占收入的比例、经营毛利占收入的比例、净损益、每股稀释后净损益、EBITDA 、EBIT 等。
(三)以股补偿”和“ 以股支付”。在“以股补偿”(Share—based Compensations) 和“以股支付”(Share-based Payments)的处理方面,写下如下一段:“公司使用并披露的非GAAP 财务计量剔除了以股补偿的影响和在计算非GAAP 财务计量时,《财务会45-准则》说明第123 号2004 年修订本(SFAS NO.123 REVISED2004)对计算稀释后普通股股数的影响。”
美国的公司一般都实行用股份奖励职工的制度(Equity Incentive Plan),具体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奖给职工一种选择权(Stock Option)。即从计奖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当公司股票市价高于计奖日定价(一般均低于预定价时的市价)时,职工可以按一定数量的股份,向公司结算市价大于预定价之差,作为实得奖金。如果因为对市价上涨的期望值过高, 结果市价反而下跌至预定价以下,不得不逾期弃权,则一无所得。另一种是限制性股权(Restricted Stock),即按计奖日定价折算成实质性的股份,日后如果市价下跌,则仅损失一个差价。
两种奖励方式可以由受奖职工选择。对职工来说,股权选择权风险大,但数量可以多得;限制性股权风险小,但可得数量也少。一般情况下,后者的可得数量约为前者的四到五分之一。这种奖励制度都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经理不经管此事.因而在计算非GAAP 财务计量时,予以剔除。
除了“以股补偿”之外.还有“以股支付”。主要用于当职工为公司提供各种劳务时, 以股权作为奖励或报酬。这里涉及许多复杂问题,如提供的劳务如何计量;公允价值如何确定;支付的报酬作费用支出,还是加在有关资产上予以资本化等等。对这方面的成本(cost)和效益(benefit) 的处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早有规定,2004 年底又公布了一份修订本“财务会计准则说明No.123(2004 年修订本)”(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0unting Standards No.123 ‘revised 2004’Share-Based Payments).对”以股支付”交易的确认原 则、计量原则、会计处理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Non-GAAP与GAAP财务计量的区别[1]
Non-GAAP财务计量是指上市公司除了按照GAAP和其他法规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披露外,还需要以其他财务计量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进行披露,例如,计算投资者更加关心的EBITDA 和EBIT(扣除利息和税前的收益)指标等,这些指标通常因为与公司的管理层薪酬有关而备受关注。同时, 非GAAP指标更常见于企业IPO、对外盈余报告中,而不是财务报表及附注中。GAAP和Non-GAAP财务计量之间的差异(即Non- GAAP调整项),最常见的由两部分构成:
(1)一次性损益。包括一次性出售资产的收益、一次性的汇兑损益、一次性的资产减值和一次性的政府补助等。这些一次性损益的出现可能是由于企业在财务报告期内的特殊活动所产生的,只对企业当期的损益产生影响,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持续性和一般性,通常对同一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2)非现金损益。如股权激励费用和“折旧”,尤其是无形资产摊销。企业财务人员通常改变报告期的折旧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因此,一些非现金项目的变化并不能直接从财务报表中看出。
Non-GAAP财务计量的初衷就是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业务与财务情况,而不是一味的局限于管理层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指标。在Non-GAAP财务计量中, “非”掉一次性损益带来的波动可以更真地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是合理的。但是对于非现金的损益调整尤其是以非现金形式产生的费用,如员工股权激励,则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当这种股权激励成为一种常态的时候。
Non-GAAP主要调整内容[1]
巨额的期权费用是许多处于高增长模式的科技公司和大型互联网公司的通病,将其算入损益表后,基本都是呈现亏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些高新技术公司往往会在财报中单列出意向调整后的利润(Non- GAAP净利润),美名其曰“数据修正”,其本质就是利用股权激励“调 节利润”。股权激励实质上是公司管理战略的一种,用公司股票或者期权来补偿或者奖励员工的劳动。在进行会计计量时,给予员工股权激励会扩大公司的股本,为了报表的平衡需要从利润表中扣除该部分股权激励的金额,但是在财报当期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现金流动,因此该项非现金损益的衡量影响着非GAAP计量的结果。围绕该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费用化的经济后果是企业当期盈利出现较为大幅度的下降,直接影响当期财务绩效,但是如何进行该项非现金损益费用化的计量也是矛盾所在。2004年,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修订了股票薪酬会计准则 《SFAS No.123(2004年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股权激励成本并进行费用化处理。因此投资者在关注企业财报时尤其要关注该项非现金损益的增减变动。
根据会计准则,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减各项费用可以计算得出净利润,但对净利润影响大而且常见的是折旧/摊销政策。一家公司可以选择直线的资产折旧也可以选择加速的资产折旧,即便都选择直线折旧,折旧年限的不同对业绩影响也会很大。有观点认为,在GAAP准则框架内采取不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不一定能准确反映出企业业务的真实状况,反而会给投资者带来困扰。所以,EBITDA 等实际上属于Non- GAAP的会计概念便为大部分投资者所利用。实际上EBITDA用于测算亏损公司的偿债能力是便捷并有效的(账面亏损,但剔除非现金支出后有可观的盈余),但“轻资产”企业本没有多少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可以折旧或摊销,所以EBITDA对多数成长型互联网企业没有太大的意义。而特别是对于有重大非现金支出的“重资产”企业,如果 “剔除”非现金支出,就会得出不准 确的财务结果。
从作用而言,企业的资产可以分为三大类:消耗性资产、资本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
1.消耗性资产主要是库存的原材料,使用后计入营收成本;
2.资本性资产是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固定资产(场房设备等)和无形资产等(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以成本入账并按照会计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3.投资性资产是企业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购买并持有的(如股票、房产),按照会计准则每期需要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并且其价值并不会因为持有而消失。大型房地产公司持有的“投资性物业”如写字楼、商场、停 车位等,目的是出租及享受升值。根据现行的通用会计准则,对投资性物业重新估值出现的差值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于是,“价值重估”成为大部 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时的重要项目, 借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017年,为了积极响应供给侧改革“去杠杆”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目标,万达集团进行了多项重大资产重组计划,转让了多个巨额的房地产项目,其最终目的就是达到“轻资产”的长期发展目标。但在2013年, 万达商业地产净利润248.8亿,但“公允值增加”占了154.4亿。2014 年上半年净利润49.2亿,“公允值增加”达52.3亿,而这仅仅是对现有账面值1787亿的“投资性物业”进行价值重估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