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系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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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系汇率制度 (Hong Kong's Linked Exchange Rate System/Exchange Rate System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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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根据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定,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须得到外汇储备的十足支持。换言之,货币基础的任何变动必须与外汇储备的相应变动一致。
联系汇率制度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首要货币政策目标,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架构内,通过稳健的外汇基金管理、货币操作及其他适当的措施,维持汇率稳定。
联系汇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庞大的官方储备、稳健可靠的银行体系、审慎的理财哲学,以及灵活的经济结构。
香港在1983年10月17日开始推行的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这制度规定向发钞银行发行及赎回为银行纸币提供支持的负债证明书时,发钞银行必须按照7.80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以美元交易。
香港的货币制度与汇率制度是融为一体的,在发展为贸易和金融中心期间,实行过不同类型的货币和汇率制度。
1.银本位时期。英国在1841年开始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当时中国采用复本位货币制度分两个层面实施:红铜、青铜或铸铁钱币-制钱用于小额交易;银锭用于大额商业交易、交税及储存财富。此外,西班牙和墨西哥的银元也成为国际贸易活动的主要交易媒介。香港是贸易中心,银元被普遍采用,早期的港英殖民地政府曾经试图推广英镑作为香港的官方货币,但由于英镑并不普及而且供应短缺,无法以英镑收税,,港英政府遂于1863年宣布当时的国际货币-银元为香港的法定货币,并于1866年开始发行香港本身的银元,直到1935年,香港的货币制度都是银本位。
2.与英镑挂钩时期。1935年11月,由于美国及其它地方银价飙升,后来由于全球白银危机,港英政府放弃银本位制度,并于1935年11月9日宣布港元为香港本地货币,与英镑的固定汇率为1港元兑1先令3便士即16港元兑1英镑的汇率与英镑挂钩。根据1935年颁布的《货币条例》,银行须向外汇基金交出用于支持该银行发行纸币的所有白银,以换取负债证明书,外汇基金则把受到的白银投资于英镑资产,这些负债证明书成为发钞银行发行纸币的法定支持。实际上,这种安排就是货币发行局制度。发钞银行日后若增发纸币,必须以英镑购买负债证明书。
3.浮动汇率时期。1972年6月,英国政府决定让英镑自由浮动。其后,港元一度与美元挂钩,由1972年6月开始,发钞银行可以港元购买负债证明书。 1974年11月,由于美元弱势,港元改为自由浮动。虽然浮动汇率制度实施后的最初两年运做很顺利,但自1977年开始,由于货币及信贷过度增长,导致贸易逆差扩大,通货膨胀高企,港元汇率持续下降,加上投机炒卖的活动出现了少有的抢购商品风潮,令港元贬值的情况进一步恶化。港英政府遂在1983年10月15日公布稳定港元的新汇率政策,即按7.8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
1.货币发行局制度。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属于货币发行局制度,在这个制度下,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必须有充足的外汇储备支持,透过严谨和稳健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得以实施。
香港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发行局,纸币大部分由3家发钞银行即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发行。法例规定发钞银行发钞时,需按7.80港元兑 1美元的汇率向金管局提交等值美元,并记入外汇基金的帐目,以购买负债证明书,作为所发钞纸币的支持。相反,回收港元纸币时,金管局会赎回负债证明书,银行则自外汇基金收回等值美元。由政府经金管局发行的纸币和硬币,则由代理银行负责储存及向公众分发,金管局与代理银行之间的交易也是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汇率以美元结算。 在货币发行局制度下,资金流入或流出会令利率而非汇率出现调整。若银行向货币发行当局出售与本地货币挂钩的外币(以香港而言,指美元),以换取本地货币(即资金流入),基础货币便会增加,若银行向货币发行当局购入外币(即资金流出),基础货币旧会收缩。基础货币扩张或收缩,会令本地利率下降或上升,会自动抵消原来资金流入或流出的影响,而汇率一直保持不变。这是一个完全自动的机制。为了减少利率过度波动,金管局会通过贴现窗提供流动资金。
2.金管局。金管局是香港政府架构内负责货币及银行体系稳定的机构,于1993年4月1日合并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而成立,由于香港没有中央银行,金管局行使中央银行功能。
金管局的最高领导为金融管理专员(总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委任,金融管理员依据《外汇基金条理》、《银行业条例》、《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及其它有关条例及法规行使职能和权力。在金融管理专员所获转授或赋予的法定权力下,金管局的日常运作高度自主。
3.外汇基金。香港货币制度和汇率制度是融为一体的,货币制度的核心是稳定港元的汇率,而将二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的是外汇基金,外汇基金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管理和支配的,用以控制港币发行,调节和稳定港元汇率的政府基金。
最初是港英政府于1935年废除银本位制时根据《货币条例》设立的。根据该条例,发钞银行需将库存的白银、银元及有价证券上缴外汇基金,换取外汇基金开出的负债证明书,才能发行港元纸币,这种货币制度是以100%英镑为准备金的英镑汇兑本位制。1974年港元与英镑脱钩自由浮动后,发钞银行该为记帐方式换取负债证明书而发行港币,港币发行时往往没有充足的外汇准备。1983年联系汇率制度建立之后,外汇基金为了维持港元与美元的固定汇率,承诺无限量地买卖港元现钞,成为了港元的实质性发行机构,发钞银行实际上只是扮演外汇基金代理人的角色。
根据《外汇基金条例》,财政司司长授权金管局管理外汇基金,财政司司长掌握外汇基金的控制权,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就外汇基金的投资政策和策略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外汇基金分为两个不同的组合来管理,分别为支持组合及投资组合。支持组合为货币提供支持,投资组合则保障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购买力。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三分之一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
4.外汇基金的运作机制包括“六项来源”、“四种用途”:“六项来源”是港元发行准备金、硬币发行准备金、拨入的财政储备、银行体系结算余额、外汇基金票据发行额、投资利润滚存。“四种用途”是调节港元汇价,充当最后贷款人,挽救金融市场,进行投资活动。
联系汇率制度自1983年10月实行以来,经历了多次考验,包括1987年股灾、1989年中国六月事件、1990年波斯湾战争、1991年国商集团倒闭、 1992年欧洲汇率机制风暴、1994/95年墨西哥货币危机,以及最近的亚洲金融危机。面对这些冲击,联系汇率仍然稳如盘石。 联系汇率制度是本港货币与金融稳定的基石,香港政府致力推行联系汇率制度,以维持汇率稳定。
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和考验,联系汇率制度日趋完善。为巩固联系汇率制度使其可以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并抵御外界冲击,金管局在1987年开始陆续推行了多项货币改革措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次是:1998年9月推出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七项技术性措施,以及2005年5月推出的联系汇率制度的三项优化措施。
1998年正值亚洲金融危机,香港金融市场承受了巨大的投机压力,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飙升,市场上广泛流传人民币将贬值及联系汇率不保的消息。金管局于 1998年9月及时推出了七项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技术性措施:其中两项主要的措施是:提供总结余的弱方兑换保证,即金管局保证在港元转弱至指定水平时,可以按固定汇率把港元兑换为美元;另一项是调整贴现窗机制,贴现窗指银行向金管局买出证券,以借出金管局隔夜港元的机制,过程中双方协定将由银行按照协定价格及日期回购该证券。这些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利率过度波动及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
2003年底到2005年期间,由于美元疲弱,同时市场估计人民币升值及香港经济强劲复苏,大量资金流入香港。虽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港元利息均低于同期美元利息,仍无明显的资金流出。为了加强利率调节功能,金管局于2005年推出三项优化联系汇率制度运作的措施,包括:推出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强方兑换保证,即金管局保证在港元转强至指定水平时,可以按固定的汇率把美元兑换为港元;将弱方兑换保证的汇率定为7.85港元;金管局可在兑换范围内(即 7.75~7.85之间)进行符合货币发行局原则的市场操作。
香港属于小规模高度开放的外向型经济体,商品及服务贸易总额约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三倍,其中外资和外贸在经济中占有极大比重,经济的增长往往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践表明,联系汇率制度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初“政治应急”的作用,而发展成为使香港能够有效地承受来自外部的金融震荡和政治冲击的经济手段。
对香港而言,由于其典型的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其经济对外有着强烈的依附性,本地经济的增长往往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种情况下,维持联系汇率制度非常重要,香港能受惠于美国大致稳定的货币环境及其具有高度公信力的货币政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贸易和经济生活中的外汇风险,有利于各类长期贸易和合同的缔结以及国际资本的积聚。在这种情况下,用港元钉住美元,稳定汇率,减少了国际贸易和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汇风险,有利于各类长期贸易及经济合同的缔结及国际资本的汇集,从而给香港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和机会。这些也可以说是导致联系汇率制度得以产生并持续下来的内在根源。但联系汇率制度也有对香港的不利影响。
首先,在联系汇率制度下,货币管理当局不能推行独立的货币政策,运用汇率变化作为经济调节机制,与实施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比较,香港面临竞争对手的货币大幅贬值或出口市场经济衰退等情况时,香港的产品面临竞争力下降的局面;
还有就是香港要跟随美国的货币政策,但由于香港与美国的经济周期却可能不一致,香港的利率水平可能会不大适应本地的宏观经济形式,港元利率短暂偏离美元利率,产生利率差,而利率差波动有时可能会影响货币稳定,甚至被投机者操控以图利;
港元在货币上继续与美元挂钩,同时香港经济和金融市场却受内地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香港现行货币政策愈加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不协调性,像热钱涌入,息口差距扩大正是这种不协调性的集中表现。
联系汇率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它减少了因投机而引起的汇率波动,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使个人、企业、政府都有稳定的预期,从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它还可以束缚着政府,使其理财小心谨慎。在80年代中英谈判前后和90年代香港回归过程中,联系汇率制度就起了积极的稳定作用。
联系汇率制度的弱点也是很明显的。分析如下:
首先,港币的发行是以100%的美元现钞为储备金的,而现钞只是最狭义的货币(M0)。现钞之外,加上各种存款,共同构成广义货币(M3)。目前,香港流通中的现钞为820多亿港币,香港的广义货币(M3)为28000亿港币左右(1997年三季度数字),其中有16000多亿港币存款(约占广义货币的60%)和相当于11000多亿港币的外币存款(主要是美元存款,占广义货币的40%)。所以,香港虽然有超过7000亿港币的外汇储备,但是,如果有某种强大的外来冲击使公众信心动摇,从而有相当比例的港币存款要挤兑美元的话,香港就有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第二,联系汇率制度使香港货币当局丧失了调整经济的灵活性。在货币政策方面, 由于实行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金融管理局(1993年4月以来的香港货币当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丧失了运用货币政策调整经济的能力。譬如,90年代以来,香港经济有过热现象,货币当局应适当调高利率,使经济降温,健康发展。但是,因为港币与美元是固定汇率,套利行为迫使香港货币当局无法调高利率。港币的利率只能大体等于美元利率。所以,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联系汇率制度的薄弱环节就会变得明显起来,也就容易成为投机者进攻的对象。
第三,且不谈港币利率高对香港经济的抽紧作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对港币的影响也有两重性。一般说来,港币利率高有利于稳定港币。但是仔细想一想,港币与美元是固定汇率,港币为什么能比美元利率高?回答是,港币的风险高,公众认为联系汇率有可能失守,港币与美元的利差是对港币的风险补偿。如果注重于对港币汇率的分析,不妨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利差:假设港币与美元利率相同,而港币汇率偏高(港币贬值),即,在浮动汇率的条件下理解联系汇率(固定汇率)下港币利率偏高的问题——对真实浮动汇率的压力被转移到利率上去了。这样算来,港币与美元的利差越大,说明港币的汇率风险越高,联系汇率制下的港币所面临的累积的贬值压力越大。所以提高港币利率一方面对港币有稳定作用(揽存港币),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关于港币风险累积程度的预警指标 (Indicator)。所以,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利差过大,港币利率偏高不但不能稳定港币,反而会动摇公众对港币的信心。
联系汇率制度制度自1983年实施以来,港元汇率经历了1987年全球股灾、1990年波斯湾战争、1992年欧洲汇率机制危机、1995年墨西哥货币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2003年“非典”风波仍能保持稳定,主要原因是香港经济具有的几个特点:
1.香港的经济结构灵活性,能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2.香港金融体系健全、资金充裕、交投活跃、效率高,而且金融基础设施先进,金融监管标准高,能有效应付因实施联系汇率制度而可能出现的利率波动情况。
3.香港奉行审慎的理财政策,税制简单且税率低,公共开支只占本地生产总值的20%,特区政府的外债极少,积累了庞大的财政赢余,并以平衡预算为中期目标,汇率制度不会因为要支持政府赤字而受到不利影响。
4.香港官方拥有庞大的外汇储备,为联系汇率提供充分支持,这些储备由外汇基金管理,2005年9月底达到1,228亿美元,达到本地货币基础的3倍以上。 没有任何一种汇率制度会在任何时候都能适应任何经济体系,一个经济体不管推行何种汇率制度,都必须适应与其整体的宏观经济政策。每当香港的出现财政和经济问题时,人们对联系汇率的讨论就越热烈,并建议推行其它汇率制度,包括与另一种货币如欧元或人民币挂钩、与一篮子货币挂钩、港元自由浮动、港元美元化等。在目前香港经济刚刚开始复苏,宏观经济形式持续向好的情况下,不论采用任何一种新的汇率制度,势必会引起香港货币和经济结构的剧烈震荡,严重打击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触发大量资金流出,影响香港经济的长期发展。所以,联系汇率制度制度是香港货币制度的最佳选择,联系汇率制度必将持续运作下去。
期间 汇率制度 特点 1863-1935 银本位制 以银元为法定货币 12/1935-6/1972 英镑汇兑本位制 汇率:
1英镑兑16港元(12/1935 - 11/1967)
1英镑兑14.55港元(11/1967 - 6/1972)7/1972-11/1974 按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鹇 汇率:
1美元兑5.650港元(6/1972-2/1973)
1美元兑5.085港元(2/1973-11/1974)11/1974-10/1983 自由浮动 在以下日期的汇率:
1美元兑4.965港元(25/11/1974)
1美元兑4.600港元(6/3/1978)
1美元兑9.600港元(24/9/1983)10/1983至现在 联系汇率制度 1美元=7.80港元
(发行和赎回负债证明书适用)
1美元=7.75港元(自9/1998起)
(金管局承诺按7.75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将持牌银行在金管局结算户口内的港元兑换为美元。该汇率由1999年4月1日起,按每公历日1点子的速度调整,在2000年8月12日调至7.80。金管局在2005年5月18日推出强方兑换保证,在7.75的水平向持牌银行买入美元,并宣布将现行金管局在7.80水平出售美元予持牌银行的弱方兑换保证移至7.85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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