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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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卫生[1]
食品卫生是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即食品在原料生产、加工或制造直至最后消费的各个阶段都必须是安全的、符合卫生的和有益健康的。食品不能含有营养成分以外的、人为添加的、污染的或天然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杂质。
加强食品卫生社会监督的措施[2]
1.加强法制教育
当前,我国法制建设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法制观念还不强,社会监督意识较为薄弱,因而不能很好地依法实施社会监督。通过法制教育,使人们认识到,食品卫生社会监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打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从而能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积极有效地对食品卫生实施社会监督。
2.提高监督技能
一方面食品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科普教育,将一些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传授给社会监督主体;另一面,社会监督主体要自觉加强对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对食品卫生的监督作用。
3.畅通监督渠道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实施广泛及时的社会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提供方便畅通的社会监督渠道:①公布监督电话;②设立举报信箱;③设立来访接待室。
4.强化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是确保食品卫生社会监督有效性的根本法律手段,离开卫生行政执法,食品卫生社会监督就失去其意义。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各种监督投诉,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总之,食品的卫生与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因而,参与食品卫生社会监督应该是每个公民的自身要求和职责,广大人民群众要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为武器,以卫生行政执法为后盾,解放思想,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