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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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产权是指从2009年2月20日开始,《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将正式实施。规范中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即可预告登记产权,杜绝开发商“一房二卖”。
预订产权:杜绝开发商“一房二卖”
从2009年2月20日开始,《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将正式实施。规范中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即可预告登记产权,杜绝开发商“一房二卖”。
目前,在一手房市场,购房人购买的多数都是期房,而期房只有在入住后才能办产权获得房屋所有权。在签合同到办理产权之间有很长一段时间,让“一房二卖”有空可钻。新出台的《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根据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增加了预告登记制度。此举意味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虽然房子还不是自己的房产,但也可在相关部门通过预告登记来“预订”产权。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再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按照规定,预告登记须经过双方约定,也就是说预告登记不是强制的,是自愿的,需要买房人和卖房人一起去预告登记。
同时,新办法还根据物权法设立了“异议登记”制度。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个房屋可能有多个产权人,但在登记簿上却没有体现的情况。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了办理各项登记的时限,商品房的产权登记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北京的房屋登记还将推行房屋登记簿制度,涉及房屋的基本情况、所有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