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管理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问责管理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 (一)明确的职责担当和问责内容。
随着公司运营实践的丰富和制度体系的完备,我们越来越能清晰的描述基于失职及应当问责的种种情形,诸如: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给公司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自身能力或责任缺失,导致工作质量与绩效较差,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违反公司制度与纪律,给公司管理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未履行岗位职责,致使所负责业务领域发生重大事件,或对事件处理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上报情况严重失实,或欺上瞒下影响上级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 (二)严肃的问责方式是基于问责本身的要求。
我们认为,下述方式的依次递进,基本上反映了企业问责与对应行为危害性加重的关系,这就是:首先,诫勉,指对那些犯有错误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经批评教育没有明显改进,以及受纪律处分的管理者进行告诫、劝勉,并要求其在限期内克服缺点错误,尽快提高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其次,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或在相关会议上做公开检查;再次,通报批评以及其他行政处分;第四,停职反省;第五,引咎辞职或辞退;第六,提请追究司法责任与经济责任。
- (三)问责程序的公正和严明。
问责是公司意志的产物,它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通过程序来保证实施,防止可能的暗箱操作和不公正。对此,责任体系在处罚之前的行为可预见性及一视同仁是公正的基础,事实调查、当事人的可申辩性及做出决定的专门机制都是问责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