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业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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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汇票业务代理[1]
银行汇票业务代理是指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行为。
银行汇票业务代理的方式[2]
1.银行汇票业务代理采取以下方式:
(1)签发本行银行汇票,并委托他行代理兑付;
(2)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并由他行兑付。代理行是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或代理兑付他行银行汇票的银行。被代理行是委托他行代理本行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或委托他行代理兑付本行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委托他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应采取全额移存汇票资金的方式。银行汇票移存资金不计付利息。
2.代理签发他行汇票的条件
具有签发银行汇票资格的银行,可以采取签发本行银行汇票并委托他行代理兑付的方式。不具有签发银行汇票资格的银行。可以采取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并由他行兑付的方式。
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健全;
(2)经营状况较好,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3)信誉良好,在人民银行存有充足的准备金,能保证及时移存签发银行汇票的资金。
银行汇票业务代理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2]
银行汇票业务的代理行与被代理行必须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汇票业务代理协议的签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签发本行银行汇票并委托他行代理兑付方式的,由被代理行总行与代理行总行签订代理协议,或者与代理行总行授权的分支行签订代理协议并报代理行总行备案。城市商业银行总部、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可以与代理行当地分支行签订代理协议,并报代理行总行或其授权的分支行批准生故。
(2)采取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方式的,城市商业银行总部、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与被代理行当地分支行签订代理协议,并报被代理行总行或其授权的分支行批准生效。
(3)代理行与被代理行签订的代理协议必须报人民银行备案。实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并委托他行代理兑付方式签订的代理协议,代理行总行应向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实行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方式签订的代理协议,被代理行分支行应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银行汇票业务代理协议应订明以下主要条款:银行汇票业务的代理方式;代理行与被代理行的权利和义务;银行汇票资金移存的方式;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和付费方式;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