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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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金从性质上可以看作“劳动代价的工资”,雇主应将30天以上的平均工资定为退职金支付给连续工作期间满1年的退社劳动者。支付对象为从事所有工种,劳动者数超过5人以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
外籍劳动者的退职金:
外籍劳动者在劳动人数5人以上的公司工作1年以上后退社时理所当然能拿到退职金。但是对雇用许可制工作的外籍劳动者有特别的规定。雇用外籍劳动者的业主要将每月工资的8.3%以出国满期保险交到保险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者退社后可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出国满期保险金比退职金额少时业主要将差额支付给外籍劳动者。
领取退职金方法:
首先直接申请出国满期保险金,向业主索要退职金余额。主要从劳动者退社之日开始14日内将退职金支付给劳动者,时限过后可以向地方劳动厅劳动改善指导科申请救济。但是有效期限是3年,从退社日开始超过3年时不能通过法律申诉。
外籍劳动者领取出国满期保险金,需要存折和外国人登录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为了正确计算退职金还需要知道工作期间,最后3个月的工资明细表或领取工资的存折或外国人登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