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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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人(marginal)、社会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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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人,由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在20世纪60年代的《边缘人的世界》中首次提出,泛指对两个社会群体的参与都不完全,处于群体之间的人。
勒温认为“边缘人”是“脱离于主流社会群体的人群,他们有着异于常人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所以不被人理解,但同时又能够在恰当的时刻展现出自己优异于他人的气质”。[1]
边缘人的内涵[2]
社会边缘人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
广义角度上来说,社会边缘人是指一个人在某方面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让其他人在短时间内难以理解,这其中也包括极端因素。
狭义角度上来说,社会边缘人是指各个方面都与主流社会群体相脱离,他们中的大多数难容于世,很少有人理解。
社会边缘人这类群体主要有两大特质:一是不愿屈尊以降,二是对身边的人和事物的不屑一顾。
勒温认为社会性变动的概念亦能适用于个人社会心理的变化。社会地位的改变能使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发生改变。当一个人从一个工作环境转到另一个工作环境时,以前养成的习惯还没有养成,还未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此时对于新的工作环境来说,他的所属性是不稳定的,因此产生紧张感、失落感,表现出过分小心、谨慎、自卑感和不敢自作主张,对自己的天性进行抑制等。这种人是处于两个群体的边缘人。他们行为表现是很特殊的。地位上升或下降、从乡村到城市或从城市到农村,移民等人都属于边缘人之列。边缘人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整个过渡期间对每个人的行为都有特别的影响。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边缘人”的概念实现了转移,泛指不被主流价值观认可的社会底层人,进而演变为因长期处于经济困顿而转向铤而走险去谋取利益的人群。
美国著名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的代表作《土生子》中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即为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边缘人”。
别格·托马斯成为“边缘人”的原因:一是来自白人社会的种族歧视与阶级压迫。二是对盲目顺从、自甘卑贱的黑人文化的不认同。
在当时的种族关系下,别格不可能被白人社会完全接受,他也不愿接触这个歧视自己、束缚自己,使自己遭遇各种不公与不幸的白人世界。别格的黑皮肤将他划入了黑人社会,但他却无法认同在他身边的一些黑人的思想意识与生活方式,放大到整个黑人文化中,别格不能接受的是这种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种族文化。
长期夹在两种社会与文化的缝隙中生存,边缘人别格缺乏自我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像是在世界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在往里瞧……” 。因此别格后来放弃了在任何一个社会群体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与存在意义,而是从自己本身的情感与欲求出发,以自己的方式探寻自我价值,构建自我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