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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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信托又称物资补偿信托,是指一国引进外国的技术、设备(或专利、各种服务、联合开发科研项目等)用以筹建工厂或开发自然资源,不以现汇支付,而等到建设项目竣工后,以其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类似商品补偿,此外,还可以利润分成办法或分批偿还等方法付款。补偿贸易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贸易方式。
补偿贸易信托是委托方委托信托部门将设备或资金投向其指定的单位,然后用物资或所需产品作为补偿分期归还投资。
补偿贸易信托是一种由委托单位先付款、后取货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一种业务。例如,河南新乡电池厂因云南产原料锰粉缺乏,并且质次价高,生产能力有限,常常不能按期供料,影响了本厂的生产和产品质量以及经济效益,信托部门经过调查,同意新乡厂申请补偿贸易信托贷款30万元,向原材料厂投资。协议规定,用锰粉偿还,这样不仅解决了电池生产原材料的供应,而且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双方的收益。
其基本做法是:信托部门接到委托单位申请后,进行调查、落实销货方的资金使用和产品可供情况,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信托部门接受委托后,应对购销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进行复审,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和物资补偿的具体时间后,由双方的开户银行或信托部门予以签证,监督或保证按规定付款和按期发货。如遇委托单位资金不足,信托部门也可以酌情发放物资补偿贸易信托贷款,俟供货方提供商品后,陆续归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