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就行拍卖。
2012年7月10日22时,两项特殊的拍卖在淘宝网新开设的“司法拍卖”平台上“落槌”成交。因为拍卖标的两辆二手汽车,是来自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法院的涉诉车辆,使得此次网上拍卖格外受人关注。2013年3月30日上午10时,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内最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网络司法拍卖以1.59亿元成功“落槌”,标的物是已经申请破产的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高出起拍价400万元。而这不仅是浙江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标的额最大的一宗,也是浙江首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
与传统拍卖方式相比,网络司法拍卖有不少优势:
一、它的信息发布面非常广;
二、由于网络的公开性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
三、网络拍卖是零佣金,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有业界人士质疑此次网络拍卖平台的合法性,而浙江省高院司法鉴定处饶文军处表示,淘宝只是一个平台,操作过程还是由高院决定,之后适合网拍的项目仍会继续探索。
据北仑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网络拍卖实现了“零佣金”,且竞买人不受地域限制,拍卖的参与率高,拍卖效果比传统拍卖方式好。
按照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拍卖机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特许经营。淘宝搭建的这个平台不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对此,东卫律师事务所的孟博律师认为,司法拍卖是特定的行为,在传统的司法拍卖中,拍卖师作为中间人,能保障拍卖合同的正确履行,缺乏拍卖人的拍卖尚不具备合法性的认可。因此,淘宝需要得到相关机构的资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