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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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热值(Equivalent Calo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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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等价热值[1]
等价热值是能源统计经常使用的一个热值概念,是指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二次能源与相应投入的一次能源的当量,即获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所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也就是消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就等价于消耗了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等价热值的特点和计算[2]
等价热值是个变动值,随着能源加工转换工艺的提高和能源管理工作的加强,转换损失逐渐减少,等价热值会不断降低。等价热值是对二次能源及消耗工质而言,因一次能源不存在折算问题,因此也无所谓等价热值。
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量 | |
转换效率 |
如我国九十年代6000千瓦以上电厂平均每发1千瓦小时(即1度电)的电量,要消耗404克标准煤,即按等价热值测算,1度电=0.404千克标准煤。若按当量热值计算,1度电=0.1229千克标准煤。
因此电在折标时,等价热值与当量热值的计算结构差别很大。国外普遍按当量热值计算,而我国两者都在使用。
等价热值法[3]
等价热值法也叫等价值法,或称“发电煤耗法”、“一次能耗法”。在我国的实际能源核算的能源平衡表中,把电力按照发电的平均煤耗折合成标煤;而热力和其他种类能源仍按照当量热值法来换算。这种方法的问题在于无法分清实际发电、供电和用电过程中各环节的能源损失。用电末端的l kWh电力,根据2006年的全国平均火力发电煤耗,消耗341 gce。这样,在能源核算时,末端的电力直接核算为发电煤耗,除电网输送损失外,所有的能源消耗和损失都计算在末端用户处——这就导致“发电厂产生GDP,但并不消耗能源”的结论。与“当量热值法”把除末端用电所含的热量外,其他能量都计入发电厂的能耗相比,这种方法把绝大部分能耗都计入末端用户,显然走到另一极端。
等价值法的另一个问题是,评价发电效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系统时,会出现逻辑上的矛盾。采用全国平均的发电煤耗确定电力与燃煤的折算系数,这就导致一些采用先进技术的高效燃煤电厂(如超超临界电厂)的能源转换效率超过100%。当采用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时,发电效率可以高达55%,统一按照燃煤发电煤耗的方式折合,这些电厂能源转换效率就会远高于100%,这也会造成燃气发电能源效率非常高的错觉,从而误导我们的能源利用方向。
- ↑ 能源统计知识手册.国家统计局工交司编,2006年8月
- ↑ 等价热值.安徽省节能监察中心,2012年12月
- ↑ 江亿,杨秀.在能源分析中采用等效电方法[J].中国能源,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