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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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语是电视广告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之一,它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视广告词指通过电视这一媒介对一定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推广、介绍的宣传用语,包括广告标题和广告正文;而狭义的电视广告词则只有广告标题。一般来说,广告标题是广告词中最精华的部分。由于电视传播具有声画双渠道和时效性强的特点,很多电视广告的广告词就只有广告标题。
(1)体现广告创意精髓。优秀的电视广告语是广告创意的概括、提炼和升华,它往往以极其精辟的语言对广告创意进行画龙点睛,体现广告创意的精髓。
(2)强调主信息。广告语经常用来强调主信息,帮助观众强化品牌印象。
(3)补充画面不足。在电视广告中经常会遇到画面本身无法表现或者表现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广告语来说明和补充。
(4)营造情绪气氛。广告语能够帮助电视广告画面营造情绪气氛,增强广告的感染力。
(5)推进情节发展。在电视广告故事版中,大多要借助模特儿的台词协助画面推动情节的发展。
(1)特殊的用武之地。电视广告语特殊的用武之地往往在画面无法表现或表现不足之处,即非要出现不可的时刻,极为关键的地方,水到渠成的点睛之处。
(2)特别的结构形态。广告语特殊的用武之地决定了它在结构上的不完整性。只有在画面无法表现或表现不足的时候,广告语才亮相,因此,电视广告的广告语大多在结构上是断断续续、不那么连贯、不那么完整的,有时只是一个词组、单词,只有当它同画面结合,才构成一个完整的信息,构成一则电视广告。
(3)特有的判别标准。由此就产生了电视广告语优劣成败的特有的判别标准。这个判别标准就是看它是否同画面巧妙配合,相辅相成,实现了广告创意的尽可能完美的传达。
(1)为看而写:要求广告语写得有画面感,语言要准确、生动、活泼、形象。
(2)为听而写:要求广告语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亲切感人,可听性强,要一听就懂,要让观众愿意听。
(3)不能作为一篇独立的广告文案来写:不要说得太多,说得太满。
(4)要有画龙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