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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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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是指一定时期内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的信息向社会公开,从而形成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会计信息披露类型和定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基本原则

  1、适用性原则。

  适用性也可称为信息的有用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内容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最大限度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设计出来的模式,其内容完全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那就失去了披露的意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信息应是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应对信息使用者有用,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对相关事项做出判断和决策。

  2、可理解性原则。

  可理解性是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所提供的信息不但要有充实内容,而且易于信息使用者理解。这个披露模式的内容包括环境财务要素信息、企业环境绩效信息及其他环境方面信息,有些内容可以量化,有些内容需要文字叙述,这就要求内容尽量易懂,有专业术语的地方需要解释和说明。特别是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信息使用者对环境方面的一些标准还不了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输出的内容应符合信息使用者的现状。

  3、现实可操作性原则。

  无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设计的多么完美,如果脱离实际,超越现有理论和实践技术,那设计出来的模式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因此,在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应注重其现实可操作性。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来设计,了解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基于现实的环境问题和要求,基于人们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实际需要,同时考虑现有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来构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4、成本效益原则。

  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的是全面反映和监督企业环境支出,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考虑到环境成本与效益,做出正确抉择。如果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代价过高,披露成本大于披露后所能带来的经济收益社会收益之和,就很少有企业会积极主动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从我国现阶段经济条件来看,要想合理地将环境会计信息全面披露出来需要一系列的调查、采集数据、方法研究及计算,成本相对较高,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负担的。因此,在设计环境信息披露模式方面,我们应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取较佳的综合效益,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披露成本太高,可以考虑低成本的披露形式,到条件成熟时再采用完善的披露方式。

  5、继承、借鉴和创新原则。

  作为企业会计的一个新兴分支,环境会计是环境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与传统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因此,构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首先遵守继承与借鉴的原则。所谓的继承是指,环境会计从传统会计发展而来,它必须充分继承传统会计中一切可以利用的理论与方法。所谓借鉴有两层含义:一方面环境会计是一门边缘学科,因此构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要积极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思想和方法;另一方面还应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研究成果。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其次,构建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还应遵循创新的原则。由于各国情况的差异,国外的有些做法未必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创新是必需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6、实行第三方鉴证原则。

  任何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存在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隐瞒应当向外界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动机,即使是在强制性披露的前提下,信息的不对称性也有可能使管理者减少对外披露信息的数量,甚至扭曲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了规避这种道德风险,维护各方利益,应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实行第三方鉴证原则,让审计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者,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审查,强制被审查单位真实完整地披露相关环境会计信息,保证环境会计信息的对称性。

  7、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原则。

  目前,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无论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利益相关者都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认识还不够,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也不够强,而且披露环境信息不仅要花费信息搜集成本、处理成本和审计成本直接成本,还可能出现泄露商业机密间接成本,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尚未真正形成,再加上环境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都使得相当多的企业不愿对外完全公布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信息,因而完全依靠自愿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制度在我国目前并不可行,因此对于我国应该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重污染企业,无论企业愿意与否,都应该强制其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而且披露信息尽可能详细。对于非重污染企业来讲,国家应该对某些环境会计信息有强制性要求。对主动自愿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根据其披露的程度和效果应给予不同的奖励和鼓励。

  8、计量方式多样性原则。

  由于环境会计信息本身的特殊性,环境资源多样化特点,有些不能定量的信息具有计量的模糊性,很难做到绝对准确,所以对于难以用货币来进行计量的环境会计信息就可以用文字来说明企业对社会所做贡献或造成的损失,或者采用实物等其他形式的指标来反映。为了更具有可比性和清晰性,还可以采用数据图形式甚至可以用动画资料、摄像资料来进行反映。所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不能单纯利用货币计量单位进行计价,必须广泛使用实物计量、文字说明或其他计量形式,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类型[1]

模式一:对现行会计报告加以改进

  第一,在现有会计报告内披露,不单列项目将相关环境会计信息糅合到现有会计报告的相关项目之中予以披露,不单独列示环境会计要素各项目。例如,企业将其拥有的矿藏、森林、草原、土地等环境(资源)列为一般资产。将其环保设备列入一般的固定资产;将其有偿购人的矿藏、森林、草原、土地等环境(资源)或购人环保设备等所形成的环境负债列入一般的负债;将其以吸收投资形式取得的矿藏、森林、草原、土地等环境(资源)及环保设备所形成的环境所有者权益列为一般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将其环境预防与研究开发成本、环境资产折耗、环境保护成本(如企业为治理环境和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支出以及对“三废”处理成本、厂区绿化美化支出等)、环境污染成本(如企业排污受罚、超标受罚、环境诉讼赔偿支出等)、环境其他支出(如职工环境培训支出、社会环境宣传支出、社会环境赞助支出)等环境成本费用支出列为一般成本费用支出;将其废物再利用收益、绿色产品收益等环境收益列为一般收益。

  第二,在现有会计报告内披露,单列项目将相关环境会计信息在现有的会计报告中披露.增列环境会计要素有关项目,并单独列示。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若干单独的项目,以反映食业拥有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或环境股东权益;在利润表中增设单独的项目.以反映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费用支出和实现的环境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设置项目。列示企业发生的与环境(资源)相关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情况。

模式二:编制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

  1、单独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环境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环境资产负债表的设计仍分为3大部分:

  第一.环境资产。其包括短期环境资产:环境存货(其中环保物资、环境资源产品、治理“三废”再生品、资源代用品、绿色产品等分别列示)、应收环境(资源)产品款;长期环境资产:长期环境资产原值(其中环境资源、环保设备分别列示)、累计环境资产折耗、长期环境资产净值:环境资产总计。

  第二,环境负债。其包括环境(资源)借款;应付环保设备款:应交环境资源税:应付环境(资源)款:应付排污款;环境负债合计。

  第三,环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其包括环境成本:环境资本公积;环境利润;环境所有者权益合计。若采用账户式结构。左方为“环境资产”,右方为“环境负债和环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环境利润表应根据“(直接)环境收益一环境成本费用支出=环境利润”进行设计。表中的“直接环境收益”项目及其明细项目是指那些应该计入本会计期间的直接环境收益。不包括间接环境收益(或间接环境效益)。表中的“环境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及其明细项目是指应该计人本会计期间的环境成本费用支出.不包括已资本化并计人环境资产或环保设备价值的环境支出。环境利润表的设计仍采用报告式结构:

  第一,直接环境收益。其包括环境(资源)产品收益;治理“三废”再生品收益;资源代用品收益;绿色产品收益;取得污染损失赔偿与税收减免收益:政府环保补助与环保贡献奖等。

  第二,环境成本费用支出。其包括环境预防与研究开发成本;环境资产折耗;环境保护成本(其中治理环境和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支出、“三废”处理成本、厂区绿化美化支出等分别列示);环境污染成本(其中达标排污交费、超标排污加倍交费、环境诉讼赔偿支出等分别列示);环境其他支出(其中职工环境培训支出、社会环境宣传支出、社会环境赞助支出等分别列示);资源代用品成本;环境(资源)产品成本等。

  第三,环境利润。间接环境收益(或间接环境效益),主要包括治污后的空气质量(清新程度)、治污后的水质是否变好)、所在社区居民疾病率(下降程度),所在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是否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及信誉(是否提高)等。

  2、将所有环境会计要素信息与综合环境效益信息并人一份报告中予以披露。相对于单独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环境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的方式.单独编制一份综合环境会计报告可以使环境利益相关者比较全面和完整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会计报告的设计可采用报告式结构:环境资产。包括短期环境资产、长期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直接环境收益;环境成本费用支出;环境利润。综合环境效益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情况、环境治理和利用情况、环境法规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等。同时分设“财务指标(金额)”和“非财务指标”栏。

模式三:对现行会计报告涵盖不了的部分单独披露

  环境会计要素(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直接环境收益、环境成本费用支出、环境利润)各项目皆能被现行会计报告所涵盖,可直接在现行会计报告内披露或对现行会计报告改进披露。而环境质量情况、环境冶理和利用情况、环境法规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等综合环境效益指标,诸如综合能耗降低额及降低率、资源利用率、万元产值能耗降低额及降低率、污染治理完成数及完成率、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达标率、污染排放总量减少数、污染排放所含污染物质含量降低数、厂区绿化率及所在社区居民疾病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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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张仁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相关问题探讨.中国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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