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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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 (Certified Public Valuer,C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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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根据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队伍的客观需要,依据1995年《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而设立的。十年来,资产评估师考试为建立一支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队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 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是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部分省市按排的略晚一些,可能在5月份才开始报名。考生可关注中大资产评估师考试网考试动态栏目,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公布各地区的考试报名信息。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具体要以各地区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根据免试有关规定,符合免试一个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考生全科合格后可申请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