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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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政策(Forestry Economic Poli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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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林业经济政策[1]
林业经济政策是指党和国家在林业经济领域方面规定的政策,是调整林业经济运行中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行动准则。
林业经济政策的分类[1]
林业经济政策自成体系,从产业上看,大体上可分为营林业政策、森林工业政策、林产工业政策以及第三产业政策等,而每一项政策又可分为若干项分政策,如营林业政策可分为种苗政策、植树造林政策、森林经营政策等。
发展林业合作经济采取的相关政策[2]
1.加强宣传力度。林业厅应编制林改配套改革指导手册下发全省,内容包括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条例、章程样式、财会制度等;电视台新闻部、新闻观察和电台、报社等多家媒体要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系统宣传。各地要广泛宣传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从事林业生产和产品进入市场整个过程中实现组织化的重要组织载体,是解决碎片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对农民致富,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2.广泛开展培训。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知识需要人才。知识和占有知识的人才,是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本。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资本,主要依靠同代科学技术来发展林业经济。所以培训内容应该建立在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意义、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章程制度等内容做重点讲解。培训范围包括各市林改办主任、重点林业县(市、区)林改办主任和部分林改工作人员等。同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实行典型推动。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场参观专业合作林场。统一配药施肥,统一加工,统一包装销售,降低了成本,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形成了规模和优势互补,增强了各家各户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竞争力;作为“市场+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生产经营链条的中间环节,在三者之间形成了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了单个农户在市场交易中的成本,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3.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对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资金支持,每正式登记注册成立一个合作社给予1万元以上的补助;出台贴息补助政策,对合作经济组织优先贷款,并全部贴息,市县各承担一半。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民联合自助的经济组织,在带动弱势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安置富余劳动力、消除贫困、共同走向富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强化服务,加大支持。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政策,给予资金、保险、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投入,提高农民技能,增强抵御经营林业风险的能力,创造有利于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
5.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要因地制宜,制定系统科学的可行性规划,使全省每个县(市)和乡(镇)都围绕区域优势产品开发组建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优势主导产业都建立林业产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上下贯通、纵横有序、联系紧密、运转顺畅的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