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收得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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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得率差异在标准成本制度下,实际收得率脱离标准收得率的一种差异。是指在特定的材料投入结构水平下,实际产出量与标准产出量之间的差异,主要适用于纺织业、铸造业、化工药品业、石油制品业及橡胶制品业等。
材料收得率差异的计算[1]
材料收得率差异的计算:首先,计算特定投入水平下的标准产出量,再将它与实际产出量比较,算出它们之间的差额,然后,将该差额乘以每单位投入的平均标准成本。如果实际产出少于特定投入水平下的标准产出,则计算出的材料收得率差异为不利差异,反之,为有利差异。
例:某企业生产A药品,标准配方如下:
甲材料 | 200克 | @1.50元 | 300元 |
乙材料 | 50克 | @3.00元 | 150元 |
丙材料 | 100克 | @10.00元 | 1000元 |
标准材料成本总额1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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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克投入的平均标准成本=1450/(200+50+100)=4.143(元/克)
假定该企业预计A药品生产的收得率为0.8,实际投入甲、乙、丙三种材料370克,实际产出265克,刚材料收得率差异可计算如下:
预期产出(370×0.8) | 296克 | |
减: | 实际产出 | 265元 |
实际结构减少收得量 | 31克 |
则,材料收得率差异=4.143元/克×3l克=128.43元(不利差异)
必须指出,该企业实际投入材料与标准配方不同,造成每克平均成本各异,从而形成材料结构差异。
- ↑ 葛家澍,陈元燮.中国财会大辞典[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