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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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割日(Futures Delivery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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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割日是指就期货合约而言,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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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期货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期货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五大期货交割日:
- 第一交割日
- 第二交割日
-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 第三交割日
-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期货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