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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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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时间优先原则[1]

  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电脑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指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时间优先原则的内容[2]

  证券市场交易中所奉行的一种交易原则。证券市场一般规定集中交易证券商之间不得联手交易,同一证券商不得有两人同时对一笔交易申报竞价。同一证券商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证券种类、数量、价格相同的买进与卖出委托时,不可自行成交。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相同价位时,先申报者优先成交.一般称为时间优先原则。除此之外,证券市场交易还奉行价格优先原则,即买进证券时,申报价格高者优先成交;卖出证券时,申报价格低者优先成交。并且市价买卖优先于限价买卖。

参考文献

  1. 沈炳熙 曹媛媛著.中国债券市场 30年改革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0.
  2. 王益 白钦先主编.当代金融辞典.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0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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