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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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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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卖空是指投资者没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卖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在股价进一步下跌时再买回股票获得利润的投资手法。
进行“裸卖空”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买入股票,交易即获成功。由于“裸卖空”卖出的是不存在的股票,量可能非常大,因此会对股价造成剧烈冲击。
裸卖空的操作手法[1]
有分析人士认为,雷曼兄弟公司就是“裸卖空”行为的受害者之一。
首先,卖空者选定一个交易活跃的公司为潜在抛空目标,例如三地上市公司博迪森或受各种不利信息影响的雷曼兄弟。
第二,随着企业业绩的高速成长和股价的快速上升,一家或几家对冲基金联合起来,大量的在高价抛空卖出该股票和在期权市场卖出该股票,抛空建仓后,开始雇佣小报媒体或所谓的“股评专家”等共同策划针对该公司的负面消息。
第三,紧接着,媒体上会突然大量涌现几个无从考证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利空负面消息配合着某些“专家股评”的负面评论,由于投资者不明真相,纷纷抛售目标公司的股票,导致股价暴跌(博迪森,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等都走过这番历程)。目标公司的融资计划成为泡影,雷曼兄弟,贝尔斯登们只好走向灭亡。
第四,由于股价暴跌和谣言满天,美国证监会介入调查。由于美国上市公司对这类的监管部门的正式或非正式行为有对公众披露的要求,此举对股价产生更糟糕的影响。在此类消息披露后,抛空的基金会安排美国一批专门做集体诉讼的小律师所和事先找好的小股东以目标公司发布虚假信息为由代表广大股东起诉上市公司,并通过诉讼案的负面影响持续打压目标公司的股价。如果目标公司最终被迫陷入破产清算的境地,这恰恰是“空头”最乐意看到的结果,因为此时他们借入股票的成本接近于零。
“裸卖空”会对投资者、上市公司、特定的产业(美国金融业)甚至整体经济造成毁灭性打击。博迪森就是正好落入了有预谋的抛空投资者设下的陷阱,走过了以上的历程。2008年9月底,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宣布,驳回以Stephanie Tabor为被告方代表的针对博迪森及其高管的所有四项集体诉讼指控。此案经过两年多的诉讼,审理终结并以博迪森及其高管胜诉。虽然胜诉,但由于“空头” 的“裸卖空”行为,让博迪森的股价一落千丈,已跌落到几十美分,失去吸引机构投资者的融资功能,而操作“裸卖空”的“空头”们则赚得盆满钵满。
客观的说,“裸卖空”只是华尔街金融创新的一种,它也不是导致这场罕见的金融危机的唯一因素,但从危机的根源看,包括“裸卖空”在内的过度的金融创新,确实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而“裸卖空”行为,正是压垮雷曼兄弟这家百年老店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