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现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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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现金行权[1]
无现金行权是指受益人不必以现金来支付行权费用,转而由证券商以出售部分股票获得的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在委托证券商时需要对委托指令进行选择。而无现金行权并出售则是指行权人自己决定对部分或全部可行权行权并立刻出售,以获取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无现金行权的作用[2]
这时,个人需要选择出售股票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市场交易委托指令,即以当时市场价出售股票;如果股票期权面临过期,必须在短时间内行权,最好采用这种委托指令方式。其二,日限价交易委托指令。如果在当前交易日内,股价达到或超过指定价格就执行交易,出售股票,否则指令自动撤销。其三,撤销前有效交易委托指令。如果在规定时段内(一般为30个日历日),股价达到或超过指定价格就执行交易,出售股票,否则指令自动撤销。
假设情况与上例相同,个人要求在市场价100美元的情况下以70美元的价格行权20股,但是个人不愿意以现金或支票支付行权费用,所以选择无现金行权方式。这时,证券商将先行计算出行权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假设为1420美元,然后证券商将以70美元的价格行权69股,并在100美元的价位上出售49股。行权并出售的49股股票期权给个人带来的收益是49×(11919-70)=1470美元再减去相应的税金和费用,其中1420美元用于支付其他20股的行权费用,剩余部分存入个人蓝图账户。对个人来说,不需要支付美元,仅仅使用行权收益就拥有了20股该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