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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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利润率亦称“工程产值利润率”。是指报告时期施工利润与建筑安装工作量之比。
施工利润率通常以施工利润率和每百元建筑安装工作量提供的利润额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施工利润率=报告期施工利润额(元)/报告期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百元)×100%
每百元建筑安装工作量提供的利润额=报告期施工利润额(元)÷报告期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百元)
施工利润是由工程成本降低额和法定利润所组成,是施工企业总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是指施工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建筑产品的全部价值。在工作量指标中,从历史上看,有价格变动的影响;在不同地区,有地区价格差异;在企业之间,有含有转移价值多少的差异。另外,还有价格偏离价值等问题。因此,在运用工作量指标时,要注意它的特点和局限性。
根据施工企业利润和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的资料,不仅可以计算施工利润率和每百元建筑安装工作量提供的利润额,还可以根据企业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总利润率和每百元建筑安装工作量提供的利润额。这两种利润率的表现形式,虽然经济意义相同,但分别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内进行生 产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和企业活动的经济效果。为了做到全面观察、分析对比、综合评价企业财务成果的好坏,应该对反映财务成果的两种利润率指标同时进行统计。
对于建筑公司来说,较高的施工利润率可减少对实际投入资金的需求并获得较大的权益,降低成本,提高内在收益。而较低的施工利润率,若此工程合同工期比正常工期短,必然会带来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更难实现企业的成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