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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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者(Cultural Tou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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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者是指以促进文化交流、了解民俗风情、求学、考察、考古、探险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者。他们出游的目的是为了领略异国他乡的新奇文化、乡俗,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渗透、融合,以此来扩展视野,增长见识。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文化旅游者的数量和关注的范围方面都有很快的提升。[1]
文化旅游者的特点[1]
文化旅游者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对时间、价格不敏感。这类旅游者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对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其中不乏专家学者,兴趣、爱好是第一位的。
(2)消费水平高,但对旅游条件不过分追求。文化旅游者受教育水平高、收入多,对价格不敏感,消费水平较高,由于以追求精神享受和文化交流为目的,对交通、住宿的要求已实现目的为主。
(3)重游率高。对旅游线路的科学性比较敏感,可能会多次到一个地方旅游。这类旅游者对线路选择,主要看文化内涵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如果一次不能了解其全貌,他可能会重游。
文化旅游者的类型[2]
将文化旅游目的的核心性和体验深度这两个维度结合起来考察,可以得出文化旅游者可能的五种类型:
1.目标明确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首要理由,而且获得深刻的文化体验(见图片1)。
2.观光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首要的或主要的理由,但是体验较前者肤浅。
3.意外发现型文化旅游者——不是为文化旅游的原因而旅行,但是在参与文化旅游活动之后却获得深刻的文化旅游体验。
4.随意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弱动机,产生的体验是肤浅的(见图片2)。
5.偶然型文化旅游者——不是为文化旅游的目的而旅行,但是参加了一些活动,获得了肤浅的体验。
在某一目的地,任何时候都可以发现所有这五种类型的文化旅游者。旅游者类型的混合情况会因目的地的不同而不同,这主要取决于目的地本身、在目的地参观的资产以及旅游者的来源。关于目的地的总体意识水平以及目的地作为文化旅游点的声誉将影响到目的地所吸引的旅游者类型。著名的文化或遗产目的地不仅能够比不那么著名的目的地吸引更大数量的文化旅游者,而且它们还更有可能吸引更多目标明确型的文化旅游者、文化观光者以及随意型的文化旅游者。由于它们的文化或遗产的突出声誉,旅游者会特地去访问这些地方。至于这些旅游者所寻求的是深刻的还是肤浅的体验,这是可以辩论的。正如波尼菲斯与福勒(Boniface & Fowler,1993)所认为的那样,一处资产并不仅仅因为它很著名就意味着它已经很好地被理解了。部分参观者访问目的地的原因只是为了获得一种已经访问过该地的个人身份,或者为自己的影集再增添一张照片而已。许多游客对目的地根本是毫无知识的,或者只有极其有限的知识,因而他们不可能获得深刻的体验。而其他的一些旅游者,却会寻求并享受他们有目的的文化旅游体验。
某些文化旅游者会比另一些更认真。应该对吸引物进行开发以满足期望中的文化旅游者类型,而且为不同类型的文化旅游者提供不同程度的参与活动。一位目标明确型的文化旅游者·正在对日本东京的一座古庙作更多的了解(图片1),而一位随意型文化旅游者则正在中国杭州的一处古庙游览观光(图片2)。
不那么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有可能吸引目标明确型的文化旅游者或偶然型、随意型和意外发现型的文化旅游者。目标明确型文化旅游者会寻求目的地的文化品质。这一类人与斯特宾斯(Stebbin,1996)所谓专门化的文化旅游者是相类似的。至于偶然型、随意型和意外发现型的文化旅游者,他们是为其他目的而访问目的地的,但是也会接受该地的一些文化遗产吸引物。多数人只会获得较为肤浅的体验——部分原因是由于他们对当地文化的无知,同时也由于文化旅游仅仅是他们旅行的一个边缘成分。
与此相类似,目的地内的不同场所和吸引物会吸引不同类型的文化旅游者,这取决于体验的强度,以及为了获得满意的体验个体旅游者必须付出的努力。例如,博物馆和美术馆就更有可能吸引目标明确型文化旅游者。街道风景、历史建筑和强调乐趣而非体验的文化旅游吸引物(包括历史主题公园)则更可能吸引寻找肤浅体验的人们。
同样,这些类型中的任何一种旅游者类型都不是排他性的。根据旅行的性质以及旅行的动机,某一个人可能被界定为所有五种类型的文化旅游者的。一位显然为参观美术馆而旅行的人;可以被归类为目标明确型或观光型的文化旅游者。与此相似,某人为探亲而休假,但旅行中却包含了文化因素,他也可以被描述为随意型或偶然型的文化旅游者,这取决于文化旅游因素在其目的地决定中的重要性。同一人出差旅行,期间参观了博物馆而且获得了深刻的体验,那么他可以被合理地归类为意外发现型文化旅游者。
在任何一个目的地,文化旅游者的混合构成还受到旅游者来源的影响。对国际旅游者而言,东道主文化与旅行者自身文化的距离越大,那么目的地吸引目标明确型文化旅游者的可能性就越大(McKercher & Chow,2001)。麦金托什和戈尔德纳(McIntosh & Goeldner,1990:257)将文化距离定义为:“旅游者来源地区的文化与东道主地区的文化的区别程度……特定来源地区和目的地地区之间的文化距离越大,某一异向中心的人就可能越希望旅行至那个目的地。”
另一方面,对国内旅游者而言,当访问地体现出更高的文化接近度时,旅游者就越有可能前去寻求文化旅游体验。文化或遗产吸引物与国内旅游者的核心价值越接近,吸引目标明确型的文化旅游者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些体现持久的民族理想或民族的群体核心价值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或文化旅游吸引物,能比那些价值较低的资产吸引更多的目标明确型和观光型的文化旅游者。
虽然在某一目的地或某一资产地我们能同时发现所有类型的文化旅游者,但是每一类型的旅游者是出于不同的目的来参观资产的,而且会寻求不同的体验,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参与文化旅游是试图获得某地的意识,或者对某地赋予意义,但是人们可以在同一地点想象不同的“地方”(Ashworth,1999)。这一点给资产管理者以及目的地营销者都造成了许多有趣的管理挑战,因为他们的难题是要使资产或目的地对不同的使用者都具有吸引力和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