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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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功能(Educational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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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功能[1]
教育功能是指教育活动和系统对个体和社会所具有的各种影响和作用。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教育在微观上表现为一种活动,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手段等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则构建了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教育活动内部结构的运行,是教育者借助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手段,用教育内容作用于受教育者,其结果是影响受教育者的发展,因此,教育的内部功能就表现为对受教育者发展所起的作用。教育在宏观上表现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与人口、文化、经济、政治等其他系统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结构。社会的发展变化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的,教育则通过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作用而对社会其他子系统产生影响,从而表现出影响社会发展的功能,这就是教育的外部功能。
教育功能不同于教育职能、教育目的、教育价值。教育职能、教育目的、教育价值是指教育应该实现的任务和作用,是人们对教育的功能期待,是从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出发、由主观愿望确定的,具有主观性。教育功能是教育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表明教育对受教育者和社会所具有的影响和作用。教育在实践中所释放出来的实际效果,取决于教育与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方式,取决于人们如何去做教育,反映教育在实践中“实际干了什么”,因此,教育对其他事物的影响和作用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教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有着相当复杂的内部结构和外部联系。因此,教育功能也是多种多样的。对教育功能类型的认识,可以从多个角度人手。这里主要从作用的对象、方向两个方面对教育功能进行类型划分。
(一)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
从作用的对象看,教育功能可分为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这两类。
教育的个体功能是指教育对个体身心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教育的个体功能是由教育活动系统的内部结构决定的,如师资水平、课程的设置及内容的新旧、教育物质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及其运用,都构成影响个体发展方向及其水平的重要因素。教育的个体功能是在教育活动内部发生的,所以也称为教育的本体功能或教育的固有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是指教育对社会维持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特别是指对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与文化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教育的运行无法离开外部社会条件而存在。教育作为社会结构的子系统,它通过培养人进而影响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这构成了教育的社会功能。培养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本质所在。教育对个体的作用是教育对社会起作用的基础和前提,从根本上讲,教育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主要通过培养人来实现。因此,教育的社会功能是教育的本体功能在社会结构中的衍生,是教育的派生功能,也称教育的工具功能。教育的社会功能还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教育的直接社会功能,即教育自身作为一个社会子系统直接对其他社会子系统所产生的功能;二是教育的间接社会功能,即教育通过有针对性地影响人的发展进而影响社会的发展。例如,教育对社会政治的影响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直接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在教学中传播特定的政治主张,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从而培养具有一定政治倾向的人,间接影响国家的政治。
教育对个体发展之所以产生作用和影响,是因为文化对个体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和价值。教育是以文化为中介对个体发展产生影响的,这是社会遗传的文化机制。文化即是人化,教育正是通过对人类文化进行选择、传递和再创造而实现对人的影响,进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因此,教育功能存在的深层原因在于教育能够对文化产生作用,即对文化进行保存、选择、整理、传播、批判和再创造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对文化的作用是教育功能存在的前提。
(二)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
从作用的方向看,教育功能可分为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这两种。
这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的功能分析的一个维度。默顿是客观功能论者,他指出:“社会功能系指可见的客观后果,而不是主观的意向(目标、动机、目的)。若不能区分客观社会后果与主观意向,则必然导致功能分析上的混乱。”①既然是客观的结果,功能就不一定都是正向的促进作用,也同时存在负向的阻碍作用。所以,他提出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的分类。所谓正向功能是那些有助于一个特定体系的适应或调整的可以观察到的结果;负向功能是不利于体系的适应或调整的可以观察到的结果。也就是说,正向功能是贡献性功能,负向功能是损害性功能。
按照默顿的思想,教育功能也分为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这两种。正向教育功能是指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负向教育功能是指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由于功能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对任何社会、任何时期的教育来说,正向和负向的功能都存在,只不过比重不同。如果说某个时期教育的功能是正向的,实际上是指这个时期的教育是以正向功能为主的;反之亦然。
人们常说的教育的育人功能、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等,往往是指教育的正面的、积极的功能。但是,教育对于个体和社会发挥这种良好的作用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遵循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发挥教育自身的能动作用,教育的这种促进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因而,努力探求教育的客观规律,正确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纠正教育实施过程中的不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的做法,使教育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这是使教育产生良好影响和作用即发挥正向功能的前提。换句话说,教育活动是否遵循个体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遵循的程度如何,就决定了教育是促进还是阻碍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
教育也有负向功能,这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已有所体现,只是过去人们对这一问题讨论得较少。由于教育与社会发展不适应,教育者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不正确,教育管理体制不完善,教育内部结构不合理以及教育实施过程中内容、方法、手段不科学等因素,教育有时不同程度地对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消极影响和阻碍作用。例如,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使教育培养的人才重智轻德,成为单向度发展的人,影响了受教育者的全面和健康的发展。再如,“学而优则仕”等传统的价值观对教育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教育带上了明显的功利性。对教育的负向功能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正确认识和有效地减弱或消除教育的负向功能,对强化教育的正向功能,促进个人和社会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教育负向功能的产生原因是复杂的,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教育的负向功能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的特点,这也正是教育负向功能难以消除和避免的重要原因。教育的负向功能是人们所不期望的,同时也是难以预料的,它的发生往往是潜在的,其效果通常滞后,因而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这一点与教育正向功能的发挥是不同的。因此,在教育实践中,教育者应该努力分析教育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影响,增加预见性,减少负向功能的产生。针对已出现的教育的负向功能,应该深人细致地分析原因,了解造成这些负向功能的具体缘由,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措施去矫正和防微杜渐。根据需要对症下药,尽力克服教育的负向功能,发挥教育的正向功能。
- ↑ 曹树真主编. 教育学教程. 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