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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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采购效益评价[1]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是指由一系列与政府采购效益评价相关的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机构等形成的有机整体。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的基本原则[2]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实现对政府采购效益客观、公正评价的前提。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体系的设计应遵循“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制度规范、操作简便”的基本原则。
首先,效益评价的内容要全面。要综合评价政府采购效益,必须将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种因素纳入评价范围,并据此设计指标体系。
其次,效益评价的方法要科学。所谓科学的评价方法是指,评价方法要与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结构相适应,能够得出客观、真实的评价结果。政府采购效益评价的方法很多,我们可根据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特点,选用功效系数法和综合分析判断法作为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体系的评价方法。
再次,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效益评价。运用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体系对政府采购实施外部评价,如果不能做到客观公正,就会导致评价结论的使用者作
出错误的决策,无论是政府部门、采购商、供应商都不会信服。所以,我们在合理设计指标体系、科学选择评价方法的同时,要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操作程序,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最后,效益评价的操作要简便。无论多么完美的评价体系,如果操作过于复杂,就不可能被广泛使用,而且容易出现操作失误。所以,为了确保评价操作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推广使用,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设计评价操作软件,以提高评价效率。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的标准[1]
由于评价指标有计量指标和非计量指标之分,所以政府采购效益评价标准分为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和非计量指标评价参考标准。
1.计量指标评价标准
计量指标评价标准一般称为预定标准、计划标准,它是在政府采购的期初制定的,到期末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照期初计划进行对比评价。这种标准容易出现或定得过高从而采购部门难以完成,或定得过低从而限制政府采购部门工作主动性的发挥等问题。目前政府采购还处于初级阶段,对政府采购的效益评价有些还要依靠一些主观标准。客观标准包括经验标准和实际测算标准。经验标准是根据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确定的参考标准,由于其标准比较单一,而且存在争议,常常不能满足政府采购的实际需要,一般只能作为对比分析参考使用。实际测算标准是根据政府采购的历年实绩,运用加权平均法、众数法、中位数法、混合法等测算出的行业或某企业的标准水平。这种标准比较科学合理。
2.非计量指标评价标准
非计量指标评价参考标准是评价非计量指标的参考依据,主要是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惯例、行业规范、国际公认标准和我国国情制定的。采用非计量因素进行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计量指标评价结果进行修正、补充。但由于其在评价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随意陛,评价结论会受到评价人员的价值观、知识水平、经验丰缺和资料占有多寡,以及评价人员与评价对象的关联等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有丧失客观、公正性的可能。因此,要科学设置一些技术规范,对每个指标要制定评议参考标准,限定非计量指标的评议人数。另外还要制定科学的非计量指标的评议规则,尽量使评议过程做到规范化。要综合评价政府采购效益,必须全面考虑影响政府采购的各种因素。在政府采购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评价政府采购效益也都是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的方法[1]
评价方法是效益评价的具体手段,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就失去其本身存在的意义。通常由于评价指标有计量指标和非计量指标之分,所以政府采购效益评价方法是在此参考标准基础上确定的评价方法。一般地,评价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三种类型。具体来说,针对政府采购效益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收益分析法
这是效益分析和评价的基本方法,即对行为主体的行为成本与收益分别加以评定,以同一货币单位进行评价,然后加以比较,计算出最终的效益。它是政府采购效益评价最常用的方法。式中,NP:净效益;P1:经济效益;P2:社会效益;C:成本。
公式1中的P1指行为主体或项目的经济效益或是内在效益;C'指行为主体的资源内在成本。这一方法的运用多是对项目内在因素的分析考评。狭义的政府采购效益就是指公式1代表的经济效益。
公式2中的C不仅包括各行为主体其资源的内在成本,也包括行为主体的外在成本、机会成本、沉淀成本等,此外还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方法将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计算在内,可以得到对项目整体效益的评估,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评价结果。这是从广义角度分析政府采购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法
对政府采购部门而言,衡量其效益的主要方法是用其所花经费和所实现的职能相比较,其工作质量的好坏是衡量其效益的基本标准。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不仅仅是其取得多少经济效益,而且还在于其行使政治和社会职能的好坏,譬如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运用得是否正确,反腐倡廉、减少寻租是否得力、科学等。用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成果与其所花费的经费相比,可以反映出效益的高低。
3.综合分析法
这种办法是将政府采购活动所需要的直接费用以及有关费用的各个因素尽量列举出来,同时将可能产生的收益(包括直接与间接收益)列举出来。其中可以以同一个单位(如货币)衡量的费用与收益,设法用同一单位进行比较;不能以同一单位表示出来的其他因素,则分为几组指标,将相近的、相对可以用某一指标表示的并入一组,然后进行分组对比分析,最后综合各因素分析结果,得出政府采购的收益。此方法比较适合对政府采购进行效益分析和评价。
4.比较分析法
即将政府采购在历史上各个不同时期有关效益计算的项目分项排列出来,然后将这些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结果,按分项排列可比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照历史看看其效益是不是提高了,提高了多少。
此外,还可对效益进行地区间的横向比较,如比较一定的费用支出总量所取得效益的大小,相同的费用支出项目所获得效益的大小等,借以考核政府采购的效益水平。
政府采购效益评价指标[3]
(1)政府采购节约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
(2)政府采购节约率=政府采购节约额÷政府采购预算额
(3)政府采购相对规模=当年政府实际采购金额÷当年财政支出总额
(4)人均采购额=当年实际采购金额÷政府采购人员数量。该指标越大,说明效率越高。
(5)政府采购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国民经济总量变动的%÷政府采购规模变动的%)。该指标为正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