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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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ill of Lading/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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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运提单又称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这种提单没有肯定的装货日期,往往不注明装运船舶的名称,因而买方和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备运提单如经承运人加注“已装船”字样,注明装船名称,装船日期并签字证明,也可转为已装船提单。
备运提单的实质是承运人已收到货物等待装船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备运提单,就是他确认货物已交由他保管,或存在一条船上,或在他所控制的仓库内,而不是确认货物已开始装运。
这种提单仅说明货物将装入就要到港的某船或其他代替船。备运提单是初步的运输合同的证据。
备运提单通常包括一切运输条款,如果货物确实装入预定船舶后,由承运人在提单正面加注“已装船”字样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或由承运人同意,也可由托运人以备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如果预定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承运人不负责任。承运人可以另换他船。
买方一般不愿接受备运提单,因为备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使他无法估计货物到达卸货港的日期,而且他要冒货物装船前残损的风险。加之船期延误,还要多支付货款利息。另外,备运提单上没有确切船名,使提单持有人不能在承运人违约时申请法院扣押船只。但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开展,备运提单日益增多。因为集装箱航运公司有时必须在内陆收货站收货,而在收货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只能签发备运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