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资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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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资营销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将区域内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投资项目等经济的、非经济的要素,通过科学合理的营销战略,满足潜在的投资群体需求,从而实现引进外资目的的过程,称为“引资营销”或“政府营销型招商”。引资营销是政府营销理论的延伸和发展。
产品:营销学中“产品”泛指任何可满足需要和欲望的东西。对投资者而言,某一特定区域提供的投资机会,诸如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政策法规、金融体系、政府服务、人文观念、安全保障、区域竞争力等条件因素以及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矿产资源、基础设施等环境条件,是投资者关注的必要因素之一,属于产品的范畴。
价格:是指投资者取得某一特定投资机会的成本。它既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等硬件成本,也包括税收、劳动力、交易费用等软件成本。投资产品的价格与效用之比反映了该投资机会的回报能力。
生产者:指投资机会的创造者、投资环境的营造者,即地方政府(包括城市的人群、企业组织等)。
消费者:指投入资金、技术、产权、管理经验等以换取投资机会的个人或企业组织,即投资者。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包含了“需要、欲求和需求,产品、价值和满意、交换和交易、关系和网络、市场、营销和营销者等一系列的概念。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告诉我们,市场交换活动的基本动因是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欲望。追求利润是企业不懈的追求。投资者实现投资并获取利润是其“需要”,而一旦作出了明确的决策,这种投资行为就变成了“欲望”。对于招商者来说,符合区域发展、具有投资能力的投资“欲望”,才是地方政府所“需求”的。
投资者的满足须依赖招商者提供适当的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生产的产品本身的竞争力和区域营销力有关。
投资者是否满意或购买,取决于获取产品的代价,一般指土地、厂房等投资初始成本,与将来形成投资可获得的效用之间的比较。
交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核心。引资成功是营销的目的,是投资双方希望得到的结果,即形成了市场交换。
理论上讲,企业或个人有盈余便会萌发对外投资的“需要”。一个国家、一个区域的潜在投资“需要”,就是营销意义上的目标市场。招商者不可能把所有的投资者都吸引到同一个地方,任何区域也不可能同时具备每个投资者的理想投资条件。
营销观念以顾客为中心,满足顾客的需求。营销的核心是让目标顾客感到满意。招商引资的顾客即投资者,招商者以投资者满意为目标。当地环境的改善应考虑目标投资者而不是所有投资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