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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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市场(architectural material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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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材料市场[1]
建筑材料市场是建筑材料的生产者、经营者、采购者,即买方和卖方进行交易的场所。
建筑材料市场的特点[2]
1.区域性
建筑材料大多重量大、体积大,产地往往远离消费地点,因而运输量很大,费用亦较高。尤具有不少建筑材料本身的价值或生产价格并不高,但所需要的运输费用绝对值或相对值却很高,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尽可能地就近使用建筑材料,而从建筑材料工业本身来看,大多并不需要特别复杂、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总体上是采用生产资料相对分散的生产方式,就能够适应这种要求。因此,建筑材料的交换和流通范围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内,在这个区域内社会经济效果较好。反之,则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季节性
这首先是作为建筑材料需求方的建筑生产的季节性引起的。由于建筑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施工内容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因素。尽管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配件可以在一定程度缓解建筑生产的不均衡性,但仍不能根本排除季节性的影响,何况构配件的工厂化生产本身也或多或少地要受到季节性的影响。其次,建筑材料的生产虽然基本上是工厂化生产,相对于建筑生产而言是比较均衡的,但其生产条件和仓储条件一般并不好,一些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也受季节性影响,从而使建筑材料的生产也不能完全避免季节性的影响。另外,建筑材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有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其中水路运输受季节性影响最为明显,江河的枯水期、汛期都使运输能力大为下降,台风季节则不宜进行海运。至于铁路和公路运输,虽然较为稳定和通畅,但也不能说绝对不受季节影响。例如,路面有霜冻的季节就不宜进行公路运输,至少由于车速下降而会降低运输能力。此外,原木的运输则直接与山林的封山和融冻时间有关。
3.流通途径多样化
建筑材料千差万别、种类繁多,不仅不同材料的流通途径有所不同,而且同种材料的流通途径也不尽相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材料生产者可以通过与一般商品类似的途径,即“批发、零售”的方式销售产品。也可以直接向需求者出售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大宗交易或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还可以通过自己的门市部向零售店和一般需求者销售产品。另外,还有一类建筑材料经营公司,专门经销大宗建筑材料。这种经营公司可以向大宗材料需求者提供多种建筑材料,简化需求者的采购活动。以上只是对建筑材料流通途径的大致概括,实际情况还要灵活、复杂得多。
4.产需直接交换占主导地位
虽然建筑材料可以采用许多不同的流通途径,但是,由于建筑材料重量大、体积大,在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费用很大,而且在转运过程中有些材料(如砂、石等散装材料,陶瓷、砖瓦等易碎材料等)损耗的比例较大,因此,由生产者与需求者直接进行交换就显示出较大的优越性,这在大宗交易中更为突出、建筑材料的生产者直接向需求者供货,不仅可以减少损耗、节约费用,而且可以缩短建筑材料在转运、流通过程中的滞留时间,加速资金的周转。此外,还有利于促进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与建筑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这样,即便于建筑企业通过了解供货单位的材料性能和质量、供求手续和条件、运输条件等,来合理安排釆购计划。也可以使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更好地了解建筑企业对材料的需要,以便合理组织生产和供应,使建筑材料的供应尽可能好地适应需求。
5.价格差异大
由于建筑材料的生产受当地原材料来源、生产、条件、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同种材料的生产价格有较大差异+而由于建筑材料市场的区域性,这种生产价格的差异在市场交换中不仅不能消除或缩小,相反,却因为采购来源、供应地点、流通途径,运输条件诸方面的不同而有所扩大。同种材料的市场材料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意味着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在建筑材料市场不起作用,只是表明它们的作用受到某种限制或影响。随着建筑材料市场信息系统的日臻完善,材料流通渠道的改善,运输工具的发展,这一特点将日益淡化、但是,由于我国各地资源条件,自然条件、技术和经济条件相差悬殊,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特点仍将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存在。
建筑材料市场对建筑市场的影响[3]
在现代社会,建筑材料市场总是与建筑市场密切相关.并且相互影响。这里仅考虑建筑材料市场对建筑市场的影响。
在确定投资规模时,要考虑可供使用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这是一项相当困难的工作。如果说建筑材料总量与投资规模的平衡尚较易实现的话,那么,建筑材料与项目的平衡则较难实现。因为在进行总量平衡时,一般只能从数量上考虑。而每个项目所需要的建筑材料,不仅要从数量上予以保证,而且要从品种、规格上予以满足,这是宏观控制和平衡难以做到的。建筑材料与项目需要之间的不平衡,实际上也就是建筑材料市场的不平衡,一些材料可能供小于求,而另一些材料则可能供大于求。建筑材料市场的失衡也将影响到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一般来说,在建筑材料市场供大于求的地区,或对于主要消耗供大于求建筑材料的建筑产品,建筑市场中供给方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他们在建筑材料市场中则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反之,当建筑材料供小于求时,能够获得稳定的建筑材料来源的建筑企业则将在建筑市场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避免这种连带影响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可能使各种建筑材料均保持供略大于求的状况。
建筑材料生产具有工厂化生产的固定性特点,而建筑生产则具有流动性特点。二者之间显然是有矛盾的。这表明,在建筑材料市场中采购来源、供应地点、运输条件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各种建筑材料的供求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平衡则是经常的、绝对的。从全社会来看,建筑材料生产力的合理分布也是暂时的、相对的,一般只能实现具体工程项目和建筑企业建筑材料供应组织的合理化,而难以实现全社会建筑材料供应组织的充分合理化。这就必然影响到建筑市场中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供求关系的平衡。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建筑市场中交换关系的确立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因为这对建筑企业的投标报价、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都有重大影响。
建筑材料的流通途径有多种可能性,而且供应条件差异很大。一个建筑工程需要许多不同种类的建筑材料,这些不同的材料可以通过不同的流通途径、采用不同的供应条件进行采购。既可以由业主负责供应全部或部分建筑材料,也可以由承包的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既可以由总包施工单位采购全部建筑材料,也可以由分包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其分包工程内容所需的材料。这就使得建筑市场中的交换关系复杂化,从承包方式上讲,就有包工包料、包工半包料、包工不包料之分。因此,在确立承发包关系时,必须充分考虑由于建筑材料供应方式和条件不同而派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工程款和材料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材料供应的时间、地点、质量要求,材料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办法,等等。否则,就会产生许多经济矛盾,对建筑市场中的供求双方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建筑市场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建筑材料市场也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但那是从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市场各自的供求关系特点进行阐述的。如果再把这二者联系起来,则可以认为建筑材料市场的区域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区域性。因为建筑材料市场的区域性实际上给建筑企业生产和经营合理的地理范围增加了一个约束条件,限制了建筑企业流动生产的范围。即使是大型建筑企业,可以在较大的地理范围内生产经营,也需要充分考虑材料采购来源、运输条件等因素,才能保证其生产和经营的地理范围是比较合理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同地区的技术经济条件将日趋接近,固定资产投资的地区结构会日趋均衡,建筑材料生产力的布局亦将日趋合理。在这种条件下,尽管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市场的区域性仍将继续存在,但这二者亦将日趋一致,或者说,建筑材料市场区域性对建筑市场区域性的影响将淡化乃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