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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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习期[1]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在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间的注意事项[2]
实习期间要做到“五勤”。第一,脑勤:多学,多动脑子,琢磨怎么把工作做好。第二,眼勤:多看,发现别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缺点。第三,手勤: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成人成己,达人达己。第四,嘴勤:多向老员工请教问题,对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做到心里有谱。第五,腿勤:多为你的指导老师、你的同事跑跑腿,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拉近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还要做到“四主动”。第一,主动请缨。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之后,要主动找活儿干,问问师傅,请示领导,还有什么工作可以做。不是等活干,而是要活干,这才说明你的工作态度好。第二,主动沟通。与你的直接上级、同事保持沟通,多向他人学习,多了解企业的方方面面,如果你得到了他人的帮助,要坦然表示感激之意。第三,主动帮助他人,比如按个电梯、开个门之类的小事,会获得别人的好感。这些都是为日后的关系网络投资。职场里的同事并非传说中那么薄情寡意,作为实习生,我们至少不要让别人反感。第四,主动汇报工作。如果某项工作需要分成几个阶段来做,那么每完成一个阶段,都要及时汇报。汇报方式有很多种,面淡、邮件、打电话等都可以,总之一定要让人家知道,你是在按照计划进行。让对方知道执行的结果是怎样的,这样人家才会给你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指导。这比做完全部工作再笼统汇报要更合理。
实习过程中,一定要尊重企业对实习生的管理。虽然说你是实习生,但是企业会把你当成一个正式的员工,按照规章制度来对你进行管理。到了人家的地盘,要“入乡随俗”。提前适应企业的管理,对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帮助。
在保证学业的前提下,实习时要跟单位沟通好时间方面的安排,如实告诉对方,自己是能够周-N周五上班,还是只能周三、周五上班。约定好了上下班的时间,就一定要遵守。如果临时有急事,一定要提前向你的实习管理者,或者指导你实习的老师、师傅请假。千万不要两天都没上班,也不向任何人打招呼,第三天去了公司,只说声对不起,解释自己这两天有事。估计你说完这句话,人家也该让你走人了。这种做法,说明你根本不尊重对方,不尊重人家的管理。
实习期间会安排一些工作给你,即使这些工作不重要,但如果你总是迟到、早退,耽误了工作,对公司多少还是有点儿影响。企业注重效率和效益,如果你对公司没有任何帮助,只会拖后腿,坏规矩,那么它不可能容忍你。
企业里的一切,对实习生来说都是新鲜的,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应该多询问跟工作有关的事情。态度要好,人要低调,公司同仁自然会给你支持、给你帮助。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但困难不是很大,不至于影响工作进程,那你可以先把它记录下来,等别人不忙的时候再去请教,不要有个小问题就去麻烦别人。如果遇到技术难题或是材料不够用之类的大问题,一定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企业里分工明确,各有各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时间容不得浪费。所以问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征得人家的同意,并给对方一个时间概念,比如说一两分钟或几分钟.针对问题干净利落地表述,不要没完没了地“倾诉”不相干的东西。
把自己的分内之事做好,不要在公司闲逛,不要在工作时间跟别人聊天,打扰其他人工作。未经别人允许,不要去看别人的资料。如果在实习期间无意得知企业的某些“秘密”,自己知道就好了,不要告诉第二个人,更不能大肆宣扬。不该你知道的事情,不要打听;不属于你的工作范围,不要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多次向实习公司表示,自己非常喜欢这家公司,希望实习期过后能留下来,那么,人家会认为你的心思没放在实习上,功利心太强,公司也许会因此而不再考虑录用你。
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关系[3]
区别\类型 | 见习期 | 学徒期 | 实习期 | 试用期 |
期限 | 1年 | 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 | 不限 | 最长不超过6个月 |
效力 | 法定 | 法定 | 约定 | 约定 |
适用对象 |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 及技校毕业生等 | 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 | 在校生 | 初次就业的劳动者 |
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1]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4.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实习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再约定试用期,结合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实习期与试用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如果该学生毕业后被实习单位聘用,则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企业需要对其进行考察的,可以再约定试用期。
企业应为实习人员提供补贴。一般所说的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际工作锻炼。实习期间,学生实习活动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与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但实习生为企业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企业收获了实习生的劳动成果,故企业应该给实习人员提供报酬。但报酚I的种类往往比较单一,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结合当地消费水平,以及实习人员工作性质等情况,给予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工作必须支出(如上班期间的交通费用等)的报酬。但这种报酬不是工资,而是实习补贴。在整个实习期间,补贴数额一般不会变化。如果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为企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企业也会给相应的奖励。各公司的具体奖励方式和水平不同,一般采取与实习生签订毕业后到公司工作的协议,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除此之外,有的企业也会采取一些比较人性化的措施,例如为实习人员提供一次远程旅游的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