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单位广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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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媒介单位广告部[1]
媒介单位广告部是指这四大媒介所设立的专司代理广告发布的广告部门,包括广告部、广告科等形式。
媒介单位广告部的地位[1]
媒介单位设立的最初并不传递广告信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激烈的竞争使企业产生强烈的传播产品信息愿望和要求,于是,媒介发布产品信息成为趋势。当今社会,媒介与广告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媒介单位广告部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1)广告已成为媒介单位最重要的传播内容之一。日本新闻界学者认为,大众媒介有五大传播功能:一是传播新闻;二是传播主张;三是传播娱乐;四是传播知识;五是传播广告。在这五项功能中,传播广告的功能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如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间越来越长,报纸、杂志的广告版面越来越多。
(2)广告费收入已成为媒介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西方国家,广告收入是决定媒介单位生存的关键因素。在我国,这种趋势也越来越明朗化。中央电视台1995年收入超过lo亿元,1996年达20多亿元,如此庞大的广告收入,已成为其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媒介单位广告部的设置[1]
媒体广告组织机构因广告业务规模大小不同而不同,有的人员少,机构较精简,有的人员多,机构较健全。目前,报社、电台、电视台都设有广告科(或称部、组)。在科内设有业务人员、编辑人员、美术人员、财会人员等,各负其责,其工作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是接洽、签合同、设计、安排发布等。
在日本,媒介单位广告部一般下辖两个部门,即外勤部和内勤部。
外勤部主要负责征集广告。如日本《朝日新闻》社广告部设有外勤部门,下辖广告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一部负责全国性商品、企业广告;二部负责书籍、出版业广告;三部负责本地流通、电影、娱乐类广告;四部负责本地不动产、咨询、介绍类广告。
内勤部主要是对征集回来的广告进行处理、发布。如《朝日新闻》社的广告内勤部分为广告计划部、广告制作部、广告整理部、广告管理部。计划部主要负责广告策划、实施大型文化活动等;制作部主要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整理部主要负责广告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广告管理部主要负责广告内勤部门的日常杂务。
1.发布广告。即受广告公司或广告主的委托,选择一定的时间或版面来刊登或播出广告,这是其最主要的任务和职能。在代理制没有实施之前,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虽然也是其一项职能之一,但并不是最重要的职能,因为大多数媒介单位承担着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制作广告。但由于其媒介的独有性及垄断性,媒介单位的制作水平并未提高。由于代理制的实施,媒介职能由代理制作、发布,过渡到主要是发布广告。因此,其发布职能就显得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突出。
2.制作广告。即为广告主设计、制作广告作品。虽然媒介主要以发布广告为主,但在代理制尚未完善及法制化前,广告制作仍是媒介单位一项重要工作。因为大多数媒介单位,电台、电视台具有较好的影视制作设备及专业制作人员。但随着代理制的不断发展,媒介单位的制作职能将逐步被广告公司替代,广告的分工将变得十分明确:广告公司专司制作广告,媒介单位专司发布广告。这是广告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告业走向成熟的表现与标志。
3.效果测定。即对自身媒介刊播信息后的效果的测定。媒介发布广告的效果如何,是广告主及广告公司是否选择其代理广告发布的重要评价依据。因此,媒介不得不重视其发布效果。测定发布效果的目的,也是为了通过受众调查,掌握受众接触度和接受度,调整其发布时间或版面,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以博取广告主和广告公司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