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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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就是指国内公民受国内派遣或受境外雇方的雇佣,到境外从事某项职业,以获取劳动报酬的活动。它包括劳务抢出、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等。因此,境外就业是一种个人自主就业和境外雇主接受个人就业的行为,受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和就业所在国劳动法律的调整。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公民自谋出路去境外就业的人数逐渐增多,人数还在不断增加。境外就业属于个人出境谋生性质,不视为劳务合作,目前中国在境外就业管理上还比较薄弱,其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以外,有相当一部分是非法出境就业成为非法移民,造成不良影响。这方面的工作由劳动部归口负责,具体由劳动部商经贸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要加强综合劳动管理,包括有关招聘、职业培训、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业安全,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回国后就业安置等各个环节。劳动部门要通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帮助各承办机构开拓发展业务,促进境外就业健康发展。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整顿劳务市场秩序,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渠道搞非法移民。
3、地方劳动部门没有直接参与劳务输出、境外就业的劳动管理工作,对境外就业了解不多,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尽快熟悉有关业务,承担起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