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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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業就是指國內公民受國內派遣或受境外雇方的雇佣,到境外從事某項職業,以獲取勞動報酬的活動。它包括勞務搶出、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公民個人出境就業等。因此,境外就業是一種個人自主就業和境外雇主接受個人就業的行為,受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束和就業所在國勞動法律的調整。
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我國公民自謀出路去境外就業的人數逐漸增多,人數還在不斷增加。境外就業屬於個人出境謀生性質,不視為勞務合作,目前中國在境外就業管理上還比較薄弱,其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批准的以外,有相當一部分是非法出境就業成為非法移民,造成不良影響。這方面的工作由勞動部歸口負責,具體由勞動部商經貿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擬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1、要加強綜合勞動管理,包括有關招聘、職業培訓、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業安全,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回國後就業安置等各個環節。勞動部門要通過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幫助各承辦機構開拓發展業務,促進境外就業健康發展。
2、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整頓勞務市場秩序,防止和打擊不法分子利用這一渠道搞非法移民。
3、地方勞動部門沒有直接參与勞務輸出、境外就業的勞動管理工作,對境外就業瞭解不多,因此要通過多種形式儘快熟悉有關業務,承擔起相應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