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6个条目

国际赠与合同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国际赠与合同

  国际赠与合同是指一国当事人(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另一国当事人(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的协议。

国际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国际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所有的表示,还需要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如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不以对价为基础,但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这些义务与所取得的利益没有互为代价的意义时,也视为赠与。

  3、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各国立法不一: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规定赠与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为有效成立,无须交付赠与物,但在动产赠与中,如未立有字据,除即时给付外,在未给付之前赠与人可撤消赠与;在不动产赠与中,须经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一些国家认为赠与合同在交付赠与物时成立,如果法律规定对某些赠与须用书面、人证、公证或登记手续,则在履行手续后合同才能成立。中国采取后一种立法例。大陆法民法还规定,赠与人可因受赠人忘恩负义、本人经济困窘、赠与后因生有子女等原因撤消赠与。

国际赠与合同的主体

  国际赠与合同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公民作为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法人为了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国家和国际组织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例如,某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别国或国际组织赠与金钱或物资与以救济。

国际赠与合同的客体

  国际赠与合同的客体是财产而不是赠与行为。赠与合同的客体是相当广泛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但一些国家对公民赠与标的物的范围和赠与的程序也有限制性规定。国际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对不动产或赠与较大价值的财物,应当提倡采取书面形式。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Yixi,KAER,方小莉.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国际赠与合同"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