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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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并能代表本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强、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最大的城市代表,如果不能发挥这些“功能”就谈不上名副其实的“中心”。
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0-2020年)(草案)》明确提出建设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有3座,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
国家中心城市侧重于对国内的影响,是《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位于中国城镇体系中最高位置的城市。其对外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以及推动国际文化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类城市有可能发展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贸易、文化、管理的中心城市;而对内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的城市,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
国家中心城市的确定,是中央的战略性决策要义和重要棋子。现在一个国家的地位,不是由某一区域大小来定,而是由特大城市的地位所决定。换句话说,国家中心城市好比是国家经济的聚宝盆,任何发达国家都会建立相应数量的 “国家中心城市体系”。如德国有柏林、法兰克福,法国有巴黎、里昂,美国也有十多个“国家中心城市”。
西方国家的中心城市,通常指在一组相互接近、联系密切、不同规模的城镇群体中,一二个规模最大或位置适中的城市,它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中心城市是经济区域内生产和交换集中的地方,对周围地区产生较强的经济辐射作用,它们承担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活动,其主要途径为:
为此,国家中心城市必须适当超前发展,同时需要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一定的城镇体系作保证,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各城镇有专业分工、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市也是形成开放式、多层次、网络型的经济区的核心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