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储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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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储备借款(Audit of Loan Domestic Re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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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储备借款是指建设单位为储备下年度需要安装的设备和部分重要材料而向建设银行借入的贷款,设备储备借款必须按规定支付利息,并计入设备、材料成本内。
国内储备借款的审查 [1]
国内储备借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借款单位是否符合下列借款条件。
②属于批准设计文件附设备清单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
③已签订订货合同,当年到货但不能安装的设备。不具备以上借款条件的不予借款,重点审查有无弄虚作假。
(2)审查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的内容、手续是否完整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审查借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否挪用借款扩大工作量等问题。
(4)审查借款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按时还本付息,还款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反规定。与贷款项目重复计息,或长期拖延不还的问题,对于那些无力偿还的单位,应督促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经办行报告。
国内储备借款的核算 [2]
建设单位因储备下年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而向银行申请国内储备借款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基建投资借款(或预算拨款),属于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
(2)设备(或材料)已列入批准设计文件所附的设备清单;
(3)设备(或材料)已签订订货合同,并在当年到货,而当年不能安装(或使用),要在下年安装(或使用)的;
(4)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当年基建预算中无法平衡的。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国内储备借款,从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全部还清贷款之日止,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国内储备借款的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建设单位支付的国内储备借款利息,由下年度的基本建设投资归还,计入设备(或材料)的采购成本。如果建设单位支用的国内储备借款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挤占挪用部分的罚息支出以及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规定应由借款单位的自有资金支付。
在进行国内储备借款核算时,应设置。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科目,用来核算建设单位为以后年度储备设备或材料而向建设银行借入的国内储备借款。国内储备借款的借入和使用是同时发生的。用储备借款购买设备或材料,以及应付的借款利息,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归还时,记入本科目的借方。
现举例说明国内储备借款的核算方法如下:
(1)在核定的国内储备借款计划内,用借款支付购买车床三台的买价及运杂费120,000元,但车床尚未验收入库;
借:器材采购 120,000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120,000
(2)用国内储备借款支付购买甲材料10吨的买价及运杂费11,000元,甲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器材采购 11,000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11,000
(3)接建设银行付息通知,应付采购设备的国内储备借款利息2,000元;
借:采购保管费 2,000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2,000
(4)接建设银行罚息通知,应付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的国内储备借款的罚息支出1,000元;
借:专用基金 1,000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1,000
归还时:
借: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1,000
贷:专项存款 1,000
(5)下年度用基建投资借款归还国内储备借款本息133,000元。
借: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133,000
贷:基建投资借款——×× 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