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配送共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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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配送共同化[1]
商品配送共同化是指生产、批发或零售、连锁企业共同参与,由一家配送中心承担他们的配送作业。
商品配送共同化的主要原因[2]
从国际情况来看商品配送共同化是配送中心的发展方向。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 第一,各行各业各自设立自己的配送中心,其规模难以确定;
- 第二,自设的配送中心都会面临配送设施严重浪费的问题;
- 第三,大量的配送车辆集中在城市商业区,导致严重的交通问题;
因此,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共同配送的重要性。日本政府在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和积极扶持商品配送共同化发展进程方面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如,在日本京都近郊就建有四个超大型共同配送中心(即流通中心),其中的和平岛流通中心占地740亩,总投资572亿日元,年商品流通量达700万吨。这个中心对整合东京地区以及全日本的商品流通,均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这些规模巨大的流通基地均由日本政府统一开发,分别由私营企业投资经营。此外,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商社也在大力发展社会化共同配送,其中最著名的是三菱商社,目前拥有65万平方米的仓库,其物流业属目前日本各大公司之最。
商品配送共同化的基本模式[3]
大力发展配送共同化的基本模式包括:
第一,物流企业的配送中心。物流企业的配送中心是指独立核算的物流公司或现代企业配送中心,这类现代企业配送中心可能是由专业的物流公司建立的,也有可能是大型的连锁公司独资兴建或控股的物流子公司兴建的。这类公司不仅承担物流作业,而且往往也兼有采购和批发的职能,实际上是一种配销中心。当然也有可能只从事物流作业活动。
第二,厂商联合的配送中心。即在厂家与批发商或供应商与连锁总店之间进行共同配送。一是将不同厂家和不同批发商按区域进行共同配送,每个批发商只负责特定区域的商品配送,在特定区域,除了配送自己经营的批发商品外,还负责在这一区域配送其他批发商的商品,在其他区域,别的批发商同时也为它提供同样服务。二是众多厂商通过现代企业配送中心的共同配送向众多的连锁总店配送商品,每个厂商都将要配送给各连锁店的商品先集中到现代企业配送中心,再由现代企业配送中心为各连锁店进行共同配送。
第三,商业企业的配送中心。即由批发商、零售商、连锁公司共同组建的现代企业配送中心向同一地区众多的零售店铺进行共同配送。对于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配送中心的连锁公司来说,目前可供选择的配送策略有:
(1)完善自有现代企业配送中心,承担本企业全部的配送业务。采用这种策略还有两种具体的选择策略:一是组建综合性的大型的现代企业配送中心;二是建立配送分中心,由各个分中心分别承担不同商品的配送业务。
(2)完善白有现代企业配送中心,既承担本企业全部的配送业务,而且也为其他企业提供配送服务。具体的选择策略是:一是授权自有现代企业配送中心接受公司的直营店、特许店及系统外零售店的订单,并负责商品采购职能;二是将自有现代企业配送中心从公司中分离出去,成为物流分公司或物流子公司,物流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3)不扩大自有现代企业配送中心的规模,当连锁业务扩大时就委托专业化的物流公司来承担商品配送业务。
(4)当连锁公司的连锁业务从一个地区发展到另一个地区时,先在当地建立物流配送公司,然后发展该地区的连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