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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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要素是指构成商品流通的基本因素。商品流通本身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素组合而成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流通对象、流通手段、流通形式、流通过程。
- (一)流通对象———商品
商品流通本身是以货币为媒介,实现商品由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的经济活动。因而流通的对象必然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要强调流通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因为:从使用价值的属性来看,商品流通之所以能经过一系列的买卖交易活动从产地流通到销地,从生产者手中转卖到消费者手中,从生产领域纳入到消费领域,是因为流通的对象—商品具有能满足他人需要的使用价值。如果商品失去使用价值,不能满足人们消费的需要,该商品就无法进入流通,就不能成为流通的对象,无法为流通领域所接纳。可见,只有商品具有满足消费所需要的使用价值时,才能形成真正的商品流通。
再从交换价值的属性来看,流通不仅仅是使用价值的运动,也是交换价值的运动,即商品流通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交相运动的统一体。商品使用价值的形成,为商品的实际流通提供了可能性,而商品交换价值的具备,则使商品流通由可能性变成为现实性。所以,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运动是构成商品流通的基本内容,或者更确切地说,作为流通的对象—商品,必须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运动整体。
- (二)流通手段—货币
货币的出现,使交换发生了质的飞跃,由简单商品交换跃升为商品流通。所以,货币是流通的重要手段,是商品交换发展为商品流通的前提和标志。有商品没货币,或者有货币没商品,都无法形成流通。
在流通过程中,商品因退出流通进入消费而完成自己的使命,而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交换媒介,把所有单个进行的物物交换联成一个整体,把整个社会的商品交换联成一个流通系列,促进了流通时间、空间的扩大和流通广度、深度的拓展。
- (三)流通形式—买卖
仅有静态的商品和货币,而没有其动态的运动—买卖,使用价值不会自发地实现,交换价值也不会连续向前运动而发展成商品流通。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流通实际上只是把交换价值一次表现在商品规定上,另一次表现在货币规定上的形式过程。
这种形式过程即是商品买卖,买卖的连续运动就演化为商品流通。通过买卖,商品不断地转化为货币,货币也不断地转化为商品,如此往复,形成流通。所以买卖是商品流通的本质要素,是商品流通连续进行的基本条件。
- (四)流通过程—循环
商品流通不是个别的买卖,也不是单独的交换行业,而是若干次买卖所连结成的交换序列,是由一系列交换行为所构成的流通整体,是一切买卖关系的总和,是连续有序的商品运动过程,是周而复始的商品运动循环。通过这种循环,可以完成商品所有权和货币所有权的互相更迭,使商品从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使商品货畅其流,买卖川流不息,交换井然有序,流通循环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