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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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商业是指商业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商业部门与外部之间相互协调统一的状态或关系。有学者将和谐商业分为四个层次:从业者自我和谐;企业内部和谐;商业内部和谐;商业外部和谐。本文运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经济学理论基础,结合系统论和协同论方法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得出,构建和谐商业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商业制度创新来实现集约化经营。[1]
和谐商业的基本内涵[1]
和谐思想自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时代就已经存在,当和谐和自然秩序传统联系起来时,经济和谐常被用来表达可能性和社会善行是非人为设计的结果这一信念。此时,和谐被看作是一种自然的而非源于制度等人为设计的结果。《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经济和谐”(economicharmony)给出了一种始终贯穿着整个经济学说史的观点,即和谐就是要谋求社会中不同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都能相容。同样,可将此思想运用到商业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各商业部门内部之间及其与外部之间相互协调和相容的状态,即和谐商业。
和谐商业的作用[2]
1.有利于满足民需,推动民生。商业活动为全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既保证生产对原料、设备的需要,也为消费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和服务,可以说与广大群众建立了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经济联系,其社会性是其他任何一个产业所无法比拟的。商业正是具有了如此广泛的社会性,进而涉及到社会稳定、商品健康等方面。不管是业态的选择、商场的管理、商品销售以及进货渠道,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生活方式等问题。
2.有利于建立良好有效的市场秩序。商业流通与商品生产、消费及关联部门等有着密不可分的相互依赖性,作为中介于生产和消费者之间的组织化的商业,起着调整和克服商品在流通中的空间差异、时间差异、流量差异、不同需求的差异等商流、物流、信息流的社会性功能作用。和谐商业可以保证商流、物流、信息流流动顺畅,即保证市场交往的实现和双方利益。
3.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我国农村商业基础设施普遍落后,农民购销商品依然存在不方便、不放心、不经济。农产品销售依然不畅,组织化程度低;种植农产品缺少市场需求信息等。根本出路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商业,只有解决了农产品的流通问题,才能实现农产品的价值。所以构建能缩小城乡差别的商业环境,政府应支持到乡镇村发展现代商业,使农村多而乱的传统小店,以市场化的方式纳入组织化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使广大村民也能消费到货真价实、品种相对丰富的商品,以达到提高村民消费质量,创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4.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商业在吸纳城乡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中的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关键作用。目前,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民进城打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同时存在,使中国的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压力巨大”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长期性问题之一。商业由于点多面广、门槛低、容易介入,成为社会就业的第一大军。
和谐商业的合理构建途径[1]
(一)和谐商业与商业制度创新所谓商业制度,是商业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为保证资金运动的连续性,在商业实践过程中遵循客观规律继承或逐渐探索而成的、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交易规范系统。可以将商业制度创新定义为:商业制度创新是对商业制度要素根据环境变化而进行的重新组合,以实现制度与社会商业环境问的动态平衡。而商业制度创新的过程大致为以下流程,将“环境变化”视为流程的起点,将在“制度创新”处完成一次循环,并通过“适应环境”开始新的“环境变化”下的新循环(如图1所示)。商业制度的创新可以促进和谐商业的构建。在此,要引入合目的平衡律的概念。商业制度演进和创新的合目的平衡律,主要表现为商业和商业主体本身发展的需要和目的,应当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目的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商业制度与商业发展之间就会产生矛盾,商业运行的各种力量之间失去了平衡,这样人们就需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去求得新的平衡,商业制度的演进和创新由此发生并继续。可见,商业制度的演进和创新本身就蕴含着和谐商业的逐渐形成过程,并且是和谐商业产生的内在要求;反过来,和谐商业的构建和形成也有利于商业制度的演进和创新。商业制度的演进和创新过程中得到的利益应该是一种“和谐”的利益,是一种协调商业和商业主体之问共同发展并达到各自目的的利益。商业制度创新是构建和谐商业的基本保障,而和谐商业的构建又反过来加速商业制度的演进和创新。
(二)和谐商业的构建与集约化经营集约化经营的基本内涵有本义和现代义两种解释。《辞海》对其本义解释为:“集约”是指农业上在同一面积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法来增加产品总量的经营方式。而现代意义的“集约化经营”的内涵,则是从前苏联“引进”的。1958年苏联经济学家第一次引用“集约”一词,解释为: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同一经济范围内,通过经营要素质量的提高、要素含量的增加、要素投人的集中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调整来增进效益的经营方式。商业企业集团的集约经营,是指商业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多种形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成本,合理利用资源,提高企业素质及服务质量,用高效率实现经营质的提高和量的增加。这就要求商业企业集团不仅仅是增加成员企业、扩大经营面积及商品销售额,更要获得集团整体的、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简言之,集约是相对粗放而言,集约化经营是以效益为根本对经营诸要素重组,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或收益。此处的收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的社会效益还包含人们的情感利益,也就是说在通过集约化经营来构建和谐商业的同时,和谐商业本身也是集约化经营的内在要求。而经营诸要素的重组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所以,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前提是进行商业制度的创新,而商业制度的创新又有利于商业企业实现集约化经营。商业集团规模经营是集约化经营的基本特征。集约化经营要求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经营集团化、规模化。商业企业的集约化经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功能上: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术进步、实施科学管理。商业企业应该以商业制度创新为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努力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可见,商业制度创新可以靠商业连锁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来实现。
我国商业企业集团的集约经营是提高其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其以提高效益为目标,以资源流动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支持。目前,我国商业企业在产权制约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采取规模界限化、组织连续化、经营国际化、管理现代化等措施,获取规模经济并提高商业企业集约化经营。总之,在构建和谐商业的过程中,商业制度创新是起点,商业连锁是形式,商业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是根本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