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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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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统计

  司法统计是对法院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审判工作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数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活动过程。它是反映法官办案公正、质量与效率的重要形式,是反映法院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司法决策和研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1]

司法统计的基本功能[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作为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统计并非仅是几个简单数字的组合,统计数据体系具有科学性和中立性,动态的司法统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统计数字的变化而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各种情况的变化,从而科学地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如前所分析,司法统计学是独立的方法论科学;司法统计具有工具性、基础性、中立性特点。这些特质决定了对司法统计服务法院整体工作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收集审判活动中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深化调查研究,从而揭示审判活动规律;如何用好各项司法统计数据,分析审判工作现状,推动审判管理,从而促进均衡结案,加强对审判活动的调控;如何全面发挥其职能作用,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因此,司法统计的基本功能涉及法院工作全局。其基本功能主要有信息、决策、研究、管理、社会效益等五项:

  (一)信息功能:收集审判信息,掌握审判工作情况

  统计的基本功能在于提供统计信息产品,增强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调控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统计工作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处理过程。它通过收集大量原始、实时、详尽的指标数据,再按照一定的项目指标和类别进行量化处理,最终形成全面反映审判工作总体情况的统计月报、年报。在此基础上,整理、分析、存储和传递产生于审判活动中的以数量描述为特征的统计信息各种有价值的信息,进而分析审判工作现状,认识审判活动规律,加强对审判活动的调控。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三级法院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丰富统计数据资源,从而增强对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占有能力。

  (二)决策功能:提供审判决策,供领导参考

  对法院自身工作而言,对审判活动中的一些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例如对审判投入产出的分析研究,对审判质量如何控制的分析研究、对司法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的分析研究、对审判工作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对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分析研究等等,提出具体的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不仅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便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也为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了量化依据。

  (三)研究功能:用数据说明问题,提升调研的科学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

  司法统计是一种以数量形式、数量关系来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社会司法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据此,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实质,不仅是一种数量的汇集,还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这种调研工作不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而是以其特有的方式数量来表现的。这种数量表现的内容就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律实施的情况。由此可见,司法统计分析的最大特点在于用数据说明问题,分析原因,因此实践中倡导将司法统计工作和调研工作有效结合,避免资源的浪费。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充分发挥统计人员、审判人员、调研人员合力优势。最高人民法院也倡导将司法统计分析的成果转化作为检验和评价司法统计分析成效的重要指标,着力丰富调研成果转化的形式,通过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及司法解释等渠道拓宽转化的途径和渠道,做到“人尽其才,文尽其用”。

  (四)审判管理功能:监督审判活动,评估案件质量

  审判管理是司法统计的基本功能之一。以设置统一、科学、多元、简便的司法统计评估指标体系为载体,把司法统计数据与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提供依据。利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自动提取已录入的基础信息数据,通过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各个节点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审判违法。2011年3月,最高法院颁发了《关于开展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重新修定。近两年,最高人民法院编发了《审判效率通报》,直接反映各审判庭的审判状态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均衡结案的各项指标并逐步运用到通报中,为各级领导掌握审判全局、同步监控执法状况以及事后的均衡结案情况评价等方面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系统,自动提取结案、上诉、申诉、改判、发回重审、审理天数、人均结案数、信访等信息,对已审结的案件的质量与效率进行评估,以实现均衡结案目标。

  (五)社会效益功能:沟通社会,传递法院声音

  对法院而言,将“决策之前,统计先行”予以制度化、常规化,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的咨询参考作用;对社会而言,司法统计是法院有效沟通社会的重要载体。司法统计的目的不是记流水帐,不是建档案,而是要将这些数据蕴含的审判质量信息、司法管理信息、社情民意信息、社会治安信息、经济发展信息以及因应决策信息等无限丰富的信息挖掘出来,除了属于国家秘密、涉及公民隐私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以外,司法统计数据应当成为公民和研究机构能够共享的公共信息资源,使大家都能从中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找到答案。

参考文献

  1. 李定伟.司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魅力中国.2013,20
  2. 吴风华.论司法统计的基本属性和功能(J).特区法坛.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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