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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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习(Discovery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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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发现学习[1]
发现学习是指学生利用教材或教师提供的条件自己独立思考、自行发现知识、掌握原理和规律。它是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以发展探究性思维为目标,以学科的基本结构为内容,以再发现为学习步骤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像科学家发现真理一样,通过自己探索学习,发现事物的变化及其内在联系,从中获得规律性的知识。发现学习强调学生是个发现者,参与知识的建立过程,关心学习过程甚于关心学习结果。发现学习的好处是:提高智慧潜力;使外来动机向内在动机转移;学会发现的试探法;有助于理解记忆,形成迁移能力。
发现学习的步骤[2]
发现学习的一般步骤包括:①提出和明确使学生感兴趣的问题;②使学生对问题体验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以激发探究的欲望;③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④协助学生收集和组织可以用于做结论的资料;⑤组织学生审查有关资料,得出应有的结论;⑥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思维去验证结论,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布鲁纳之所以特别推崇发现学习,是认为它有诸多优点:首先,发现法能提高学生的智慧潜能,培养学生的直觉思维。其次,发现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内在动机,使学生对知识和学习过程本身发生兴趣。再次,发现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发现的技巧。通过把丰富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炼成技巧,并在以后的情境和问题中自觉地加以迁移。最后,发现法有利于知识的记忆、保持和提取。
1.学习过程。 “发现学习”强调的是学习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教师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学生亲自参与所学知识的体系建构,自己去思考,自己去发现知识。布鲁纳认为,只有学生自己亲自发现的知识才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教学目的不是要学生记住教师和教科书上所陈述的内容,而是要培养学生发现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卓越的智力。这样学生就好比得到了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可以独立前进了。
2.直觉思维。 在“发现学习”的过程中,学生的“直觉思维”(intuitive thinking)对学生的发现活动显得十分重要。所谓“直觉思维”,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要用正常逻辑思维的方式进行思维,而是要运用学生丰富的想象,发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去获取大量的知识。布鲁纳认为,“直觉思维”虽然不一定能获得正确答案,但由于“直觉思维”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的心智活动,因此它就可能转变成“发现学习”的前奏,对学生发现知识和掌握知识是大有帮助的。
3.内在动机。 学生的内在动机是促进学生学习活动的关键因素。布鲁纳十分重视内在动机对学生学习心向的影响作用。他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学习”最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探究反射),而学生的好奇心是其内在动机的原型,是学生内在动机的初级形式,外部动机也必须将其转化为内在动机才能起作用。他说:“儿童的智力发展表现在内部认识结构的改组与扩展,它不是简单的由刺激到反应的连接,而是在头脑中不断形成、变更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布鲁纳反对运用外在的、强制性的手段来刺激学生的学习,主张教师要把教学活动尽可能地建立在唤起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4.信息提取。 人类的记忆功能是学习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条件。针对许多人把“贮存”(storage)看作是记忆的主要功能,布鲁纳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人类记忆的首要问题不是对信息的“贮存”,而是对信息的“提取”(retrieva1)。提取的关键在于组织,在于知道信息贮存在哪里和怎样才能提取信息。他说:“一个人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认知结构组织起来的材料,就是最有希望在记忆中自由出入的材料。”因此,学生的记忆过程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