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式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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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式劝导是一种以说服公众为其主要形式的专门性的劝导方法。
冲击式劝导的特点是:
(1)对象明确;
(2)针对性强;
(3)冲击力大
(4)有目的性。
就像灭火时用的高压水枪一样,便于集中精力解决专门性的具体问题,它是对直泻式劝导的补充和完善。
冲击式劝导的对象是明确的。它像攻克“堡垒”一样,事先已有了明确的目标,是针对某些特定的公众或公众群体的,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有的放矢式的劝导。它最终是要明确地转变和化解及巩固公众已经形成的看法和意见,是由鲜明的意图支配的,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一般来讲,公众接受劝导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于不知而不行,经过劝导由信而行;
二是由于不信而不行,经过劝导由信而行;
三是由于不坚定而不行,经过劝导由坚定而行。
直泻式劝导主要解决公众的“知”、“导”。冲击式劝导则是在公众已“知”的基础上进行的,着重解决其“信”和“行”的问题;它要公众巩固其“知”,并使其“信”和去“行”。
冲击式劝导就是要有目的地针对自己的特别公众进行专门性的劝说和引导,以便说服公众。心理学家发现,要说服公众,通常有几种说服技巧:
第一,步步为营,即从公众同意的观点出发,推出一个大家可以接受的答案,以使对方感到亲切的诚实、可信。
第二,结构选择,即给公众 一个在A和B之间进行挑选的结构性选择,如政治演说中使用的“你要一个持续四年的通货膨胀,还是要一个新的开端”等等。
第三,选 准机会,把握时机。在充分了解公众的个性、意见、原因等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恰当的方式对公众进行劝导,这样会有更好的效果。当然,运用这种方法时。必须弄清对象的性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如运用不当,则往往事与愿违,甚至有损组织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