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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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工业产品[1]
农村工业产品是指农村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
农村工业产品的特点[2]
(1)生产性。作为工业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活动的成果。如购回的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不能算为本企业的工业产品。
(2)工业性。工业产品必须是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成果。建筑、运输等非工业性企业生产活动的成果不能算为工业产品。
(3)有效性。工业产品必须是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有效成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都是废品.也不能算为工业产品。
(4)直接性。工业产品必须是本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直接成果。直接成果的含义是指产品必须符合本企业生产活动的目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渣等都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目的,不能算为工业产品。利用本企业的边角、废料、残渣等再进行加工生产的产品,应算为工业产品,但一般称之为副产品。
(5)时期性。与农业生产活动不同,农村工业生产活动一般是连续不断进行的,工业产品随着生产活动在不断增加,因而工业产品只能以一个时期为间隔来计算,在统计中必须注意工业产品的时间属性,一是为了防止重复和遗漏计算,二是为了与同时期中间投入相配比,计算农村工业增加值。
作为农村工业产品必须同时具备这5个特点,缺一不可。
农村工业产品的分类[2]
农村工业产品的基本分类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产品的表现形态分为实物产品和工业性作业。
凡生产活动的结果表现为具有新的使用价值和新的物质形态的产品,就是实物产品。如采掘工业生产的矿石、棉花织成的棉布等。凡生产活动的结果表现为只是恢复或增加原有产品(劳动对象)的使用价值的作业,就是工业性作业。如船和机器的修理以及油漆、电镀等。
①成品。亦称“产成品”、“制成品”,是指在一个工业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入库可供销售的产品。如自行车厂生产完成的待销自行车;棉纺织厂生产完成的待销匹布等。在本企业内不再继续加工的半成品,经检验合格,供对外销售,也是成品,如自行车厂生产完成的供外厂配套用或供销售的零件。
②半成品。亦称“半制品”,是指在一个工业企业内生产过程中已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阶段(或车间),并经检验合格入库,但尚待进一步加工或进行装配的中间产品,如棉纺织厂生产的供织布用的棉纱,造纸厂生产的尚待进一步加工的纸浆等。
③在产品亦称“在制品”,是指在一个工业企业中正处于生产过程并且尚未制造完成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阶段进行加工的产品。它的实物形态可介于原材料与半成品之间、半成品与半成品之间、半成品与成品之间。凡已经加工完毕等待检验入库的产品,或经过检验尚待反修的产品,在统计中均作为在产品。工业产品按其完成程度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产品在本企业内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工来确定的。对于同一形态的产品,在不同的企业,划分归类会出现不一样,如棉布在织布厂是成品,在服装厂就是原料。
农村工业产品品种的统计[2]
1.农村工业产品品种的划分
按其经济用途不同分为若干个种类。同一种类的产品由于规格、性能、用途等的差别,又可分为许多品种。如机床厂生产的车床有普通车床、数控车床、立式车床、多刀车床等种类,而普通车床又有不同的型号。
我国制定有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目录》,农村工业产品品种的划分必须照此规定进行。在目录中,对产品名称、分类体系、品种分组、计算单位和统计范围等做出了统一规定。凡目录中规定要折算为某一标准规格的产品,必须填报折合量。目录中尚有“说明”一栏,指出产品的规格、范围等。如“罐头”说明中指出应包括肉类、禽类、水产、蔬菜、果汁及其他罐头,不包括玻璃瓶包装、不经过密封杀菌等生产过程的豆瓣酱、辣酱、散装果酱、酱菜等。
2.农村工业产品品种统计的主要指标有品种数指标和品种计划完成指标。
(1)工业产品品种数指工业企业报告期投产的产品品种数量。对某个农村工业企业来讲,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产品品种数量一般不宜过多、过散,否则就可能分散精力,出现产品质量不精等现象,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工业产品计划完成指标对企业来讲,工业产品计划完成指标有品种数计划完成率和品种计划完成程度指标;对某个地区来讲,有完成品种计划的企业所占百分比指标。
①品种数计划完成率。指实际完成计划产量的产品品种数占计划规定应完成的产品品种数的比重,用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为:
产品品种数计划完成率= | 报告期实际完成计划产量的产品品种数 |
X100% |
报告期计划生产的产品品种数 |
式中:“计划生产的产品品种数”可按企业承接的全部产品品种数计算,“实际完成计划产量的产品品种数”不包括已投产而未完成计划产量的品种。各种产品的产量不能互相抵补。
②品种计划完成程度。在实际工作中,各品种产品完成计划产量的程度有较大的差别,把完成计划产量90%的品种和仅完成计划产量百分之几或十几的品种一律作为没有完成的,不能确切地说明企业产品品种的计划完成情况。因此,通常采用品种计划完成程度作为品种数计划完成率的补充。品种计划完成程度的计算公式为:
品种计划完成程度= | 品种计划每个品种实际产量之和(扣除超产部分) |
X100% |
各品种计划产量之和 |
农村工业产品产量统计的主要指标[2]
农村工业产品产量统计的主要指标主要有实物量指标、价值量指标和定额工时产量指标。
(1)实物量指标指用实物单位表示的统计指标。有自然单位、度量衡单位以及两种相结合的双重或多重单位、复合单位和标准实物单位等。
(2)价值量指标亦称“货币指标”,是指用货币单位来表示的统计指标。如农村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商品产值等。
(3)定额工时产量指标指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每道工序规定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定额工时产量,是指以劳动时间(工时)作为不同产品的共同计量单位计算的产品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