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损失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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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损失委托(Stop Loss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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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损失委托又称停止委托(stop order),在金融投资市场中,为减少可能损失或保护其未实现利益,看涨时以比目前市场较高的价格买进,或看跌时以比目前市场较低的价格卖出的委托,以期损失达到最小或保护其利益。
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比较保守的委托策略,它比较适合于那些为避免风险而不计较利润多寡的投资者。
停止损失策略,又称阻止性指令策略或停止委托策略。它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某种股票涨跌至其给定的上下限价格水平时,将其买卖自动转为市价委托的策略。
停止损失买进委托是指投资者经纪人,在股份上涨至某一水平或以上时,就买进股票。这种委托规定的买价必然高于当时的市价。
例如,某投资者预测股价将会大幅下跌,他以每股30元的价格卖出了某种股票100股,并期望在今后能以较低的价格予以补回。
如果该股票在不久后下跌到每股20元,则每股可盈利10元。这时如果投资者既期望股价继续下跌,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又担心股价会反转向上,无法在较低的价位上予以补进则可向经纪人下达停止损失委托,要求经纪人在该种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就立即予以买进。
如果这一指定价格为22元,那么,即令价格出现上涨,在一般情况下,他仍可获得每股8元的差价收益,如果股价不是上涨,而是继续下跌,他就可在更低的价位上予以补进,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与停止损失买进委托相对的是损失卖出委托。停止损失卖出委托指的是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某种股票的价格下跌到某一水平或以下时,就为其卖掉股票。这种委托规定的卖出必然低于当前的市价。
例如,某投资者以每股40元的价格买进某种股票1,000股,不久股价涨至50元,投资者为保障其大部分获得利益,委托往来经纪人在股价跌至48元时予以卖出。如果股价跌至每股48元以下,投资者仍可获每股获利8元,若股价不是下跌,而是继续上升,则投资者获利也将继续上升,并不受停止损失卖出委托的影响。
1、停止损失委托策略的优点
停止损失委托的最大优点在于,能保障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
2、停止损失委托策略的缺点
1)如果投资者的指令价格与市场的已成交价格过于接近,则市场稍有变化,停止损失委托即可生效;但生效后,若市价又恢复到原来状态时,则加大了投资者重新进入市场的成本。
2)停止损失委托的指令价格可能与市场的最后成交价格有相当距离。例如,当市价暴跌时,经纪人很可能无能力为其客户按指定价格成交,这样,实际的成交价格就会大大低于其指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