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提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
目录 |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或贸易合同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日期,因此托运人往往会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以满足结汇的需要,同时托运人往往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声明将对于承运人因签发倒签提单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负责。倒签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通谋欺骗收货人的严重的商业单证欺诈行为,托运人、承运人应当对于其欺诈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该份欺诈性保函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简称倒签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信用证项下提交的单据基本上无懈可击,即便是接到了买方明示,卖方也不会立即向买方承认事实并主动采取积极的措施弥补自己的错误,为此,企业在处置这种个案时必须稳、准、狠,如果按惯例和一般办法去做,往往是事倍功半,而且也不一定能达到维权的全部目的。
对于倒签提单,收货人可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收货:
1.货物跌价。在订立合同时销路较好的货物,在货物运抵后却价格下跌,买方无利可图,甚至有可能亏本,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急于想甩掉包袱。此时,若出现倒签提单情况,买方正好有了可乘之机。买方可以通过向装运港的港口当局或查看运货船的,航海日志,就可以掌握真实情况。一经证实提单倒签,他就会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收回货款,赔偿的责任则完全落在承运人身上。
2.应节货物。对于应节货物而言,如果不能在买方预计供货的节前运抵,买方的损失会很大;所以,买方会千方百计转嫁这个损失。如果其发觉提单倒签,则又为其提供一个机会。
一般情况下,倒签日期如果为短期的话(约1~3天),大家都是可以“默认”接受的。银行接受的是单证相符的所有单据,并不会考虑其它。但是,如果你存在着 “恶意”欺诈的话,银行也会拒收你的单证的。由于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为2006年1月21日,而你的船期却是2006年1月30日。由于相差时间太长,这种情况下要求倒签提单,你的船东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所以,这里存在着是否可以实施的问题。即使你公司出担保,船东可以倒签提单,但是你仍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倒签提单一定要首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在一般情况下,承运人是不愿意倒签提单的。因为这样做会给承运人自身造成声誉甚至经济损失。如果卖方预计到时候不能按期交货而又不打算通知客户延证(即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期),唯一的办法就是请求承运人倒签提单。倒签的要求一定要尽早向承运人提出来,以便一旦承运人拒绝,卖方能有充裕的时间另想办法,而不至于使工作太被动。
另外,卖方欲倒签提单,还要事先考虑目的港的远近,东南亚地区不适用倒签的方法,因为距离我国太近,航程太短。倒签提单,作假的痕迹太明显,承运人肯定不会干。
提单倒签的情况很多,比如说信用证要求最晚装船期是12月13日,但是你在14日才将货物出运,为了能够顺利结汇,你就必须要求船公司倒签提单到13日。因为信用证项下必须单证相符才能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