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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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单位(Communication 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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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播单位[1]
传播单位是指1954年奥斯古德提出的一个传播的双行为模式。他解释道:“每一个合适的模式至少包括两个传播单位,一个是来源单位(说话的人),另一个是目的单位(听话的人)”,连接两个单位的是信息。在传播活动中,每个人既是发送者又是接受者,既是编码者又是译码者,都具有双重行为。这种双向互动的情形,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一般在面对面的交谈中是直接的,在书写传播中则是间接的。
传播单位为传播活动中的基本单位,每一个传播的参加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可视为传播单位。一个传播单位身兼两重身份——传者与受者,执行四种功能——传送、编码、解码、接受。不过,由于传播单位没有任何价值介入的意义成分,许多学者指出“奥斯古德-施拉姆循环模式”说到底仍是一个经验实证主义的传播过程模式,没有注意到传播中的不平等的价值介入问题,没有像霍尔那样敏锐地审视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权力较量关系、意义空间里的斗争或者说传播话语的斗争。
- ↑ [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郭镇之等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华夏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