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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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债务(Subordinated Deb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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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从属债务[1]
从属债务是指一个债权人同意在另一债权人受偿之前不请求清偿自己的债务。从经济效果看,从属债务为主债务的清偿提供了一定的担保。
从属债务融资[2]
即那些以夹层债券为表现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是杠杆收购融资体系中内容形式最为丰富的一族。
(1)过渡贷款
投资银行为促进杠杆收购交易的迅速达成,常以利率爬升票据等形式向收购者提供投资银行自有资本支持下的过渡贷款。该笔贷款日后由收购者公开发行新的高利风险债券所得款项或收购完成后收购者出售部分资产、部门所得资金偿还。
过渡贷款的期限通常是180天。投资银行提供了过渡贷款时先要收取1%左右的承诺费,然后再依过渡贷款的实际支取金额加收1%左右的附加费用。
(2)从属债券和延迟支付证券
从属债券的清偿在一级银行贷款之后,其到期年限多在8年至15年之间,根据求偿权的优先级别,从属债券又可分为高级从属债券和次级从属债券。
高级从属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一级银行贷款高出200个基点。债券发行者可以行使早赎权,但须为此向投资者支付一个溢价。次级从属债券由于其求偿权在高级从属债券之后,投资者承担了更高的风险,所以它的利率较高级从属债券又高出了50个基点。次级从属债券期限一般长于高级从属债券,其本金的偿还也在高级从属债券之后。
延迟支付证券指的是那些在约定期限内不支付现金利息或股息,过了约定期限才开始按期以发行时所拟好的条件支付现金利息或股息的债券或优先股融资工具。延迟支付证券导入杠杆收购,一则可以减轻收购交易刚完成的前几年收购者所承担的现金利息负担,二则可以使收购者更容易筹措到求偿次序在延迟支付证券之先的一级贷款和夹层债券。
这是银行资本中较为特殊的一项。严格说来,和企业的自有资本一样,作为所有者权益的银行资本也只能是通过所有者出资,或由银行税后利润转化而来的银行自有资本。但是在现实中,各国的银行监管当局一般都认可将某些从属债务也算作银行资本。所谓从属债务,是指当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偿还顺序较为靠后的债务。由于这些债务的清偿排在担保债务、存款和其他一般性债务之后,所以也具有一定的资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