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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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机关是指根据人事管理职责,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专门承担人事行政业务的组织机构。
(1)部外制
所谓部外制,亦可称为独立制,是指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设立于政府组织系统之外,独立掌握整个政府的人事权。这类人事机构不仅负责制订一般的方针政策,而且具体掌管考试、考核、晋升、培训、工资、退休等实际业务,直接管理国家公务员事宜。这类机构典型的有美国的文官委员会、日本的人事院等。
部外制是美国用法律制度把政党制度排除在政府之外而产生的一种人事行政机构。这种人事行政机构处于超然地位,使人事行政不受政党政治的干涉,使行政管理摆脱政党分赃。同时,也免于行政首长直接干涉人事安排。
(2)部内制
所谓部内制,是指人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之内,是政府机关的组成部分之一。内阁设有人事机构,负责提出人事行政的一般性原则意见,具体的人事管理事务由各部门内设的人事机构自行负责。实行部内制的国家主要有法国、德国和瑞士等。
(3)折中制
所谓折中制,是部内制与部外制之间的一种类型,是指人事机构,既有一些独立于政府部门系统之外,也有一些附属于政府机关之内。
折中制是英国实行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体制。中央人事机构分为独立的两部分。一部分是设在中央政府之外的文官委员会;另一部分是设在中央政府之内的文官部,各自独立地行使职权。这是一种部外制与部内制结合的人事管理机构。
(4)党统一领导制
这是中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事行政体制。在行政系统之外中国共产党中央设置组织部,制定统一的干部政策,并且直接管理一定行政级别的干部。在各级各类的行政机关中,党委也设置组织部门,除了掌握干部政策之外,也直接管理一定级别的干部。在政府内设置人事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具体的人事行政工作。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也设置人事行政部门,在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也直接管理部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