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结合渠道是指由企业设立的专职推销商品的机构,或者与商业企业共同组织和完成商品流通过程的流通渠道形式。生产部门或企业设立的专职销售机构虽然属于生产部门或企业,但生产与流通两种职能已截然分开,各自成为独立的经济过程,因而在本质上区别于产销合一的形式。
如目前广泛出现的经济联合体,有很多实行产供销一体、集生产与流通于一身的联营企业或集团公司。
产销结合渠道的特征是:
- ①贸易活动主体主要是集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联合性企业或集团;
- ②中间环节较少,适宜于品种规格比较固定、单位价值较高、体积较大、购买频率较低、品牌选择性较强的商品贸易;
- ③销售对象不仅仅是最终消费者,而且还包括各类商贸企业,有相当部分商品是经过专职商人环节进入消费领域的。
- ↑ 石海燕.经济学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 易法海主编.贸易经济学 (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