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错调整工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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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错调整工资论认为,在短期内无论是通过合同机制还是理性预期机制来稳定工资水平,都会导致通货膨胀和失业并存。交错调整工资是指劳资双方通过雇佣合同调整工资,经济系统中所有的工资合同不是同步的,它们的签订时间与到期时间是错开的,因而工资不能同时调整,而是交替地进行调整。当国家力图稳定工资水平或理性预期要求工资稳定时,必然要求货币政策与总工资的增加相适应,结果就会出现通货膨胀。与此同时,超额需求的剧烈波动会产出下降,对劳动力的引致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失业率上升。因此,其结果就是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同时并存。
交错调整工资使得工资总水平具有了惯性。工资不仅与以前的工资水平有关,而且与今后的工资期望值有关,而工资的期望值又与总需求的变动有关。不过,合同一旦签订,总需求的变动就对未到期的工资合同没有影响,只会影响到期合同的工资调整。所以,总工资水平有惯性。这种惯性会影响产出和就业,使工资的稳定性和产出稳定性之间有替代关系。
总工资的稳定性和产出稳定性之间的替代关系可以这样理解。当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量与总工资的增长相适应时,货币政策能使总工资水平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其代价是通货膨胀率提高。当工资水平稳定时,货币投放量的变动会引起经济中超额需求较大的波动,总产量和就业率也会发生相应的较大波动。总产量和就业的稳定性就差。总工资水平越稳定,产出和就业就越不稳定。反之,总工资水平越不稳定,产出和就业就越稳定。总工资水平越稳定,名义工资粘性就越大。
合同机制有助于总工资稳定,导致工资出现刚性。当货币政策与工资的相关程度很低时,工资合同能使名义工资随价格水平的改变而作相应的调整,将工资维持在较高水平上,保持工人实际工资水平不变。合同机制维持总工资稳定性的作用越大,总工资水平越稳定,但是就业和总产量的波动就越大。工资越稳定,工资粘性也越大。
工资合同中的期望机制对总工资惯性也有影响。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都重视近期预期的作用,总工资的惯性就大;如果劳资双方都比较重视未来较长时期的理性预期值,那么,总工资的惯性就比较小,工资不太稳定,产出和就业比较稳定。对未来短期内的期望制越重视,工资总水平就越稳定,名义工资粘性就越大。这样一来,国家稳定工资水平或者理性预期要求稳定工资时,必然要求货币政策与总工资的增加相对应,其结果是出现通货膨胀。由于货币与工资水平相关度高,超额需求波动剧烈,产出会下降,对劳动的引致需求也会减少,失业增加。所以,高通货膨胀与高失业率并存。交错调整价格论给短期动态分析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的框架。这是新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理论上稍胜于理性预期学派之处。理性预期学派只是根据自然率假定建立了一个描述通货膨胀过程的模型,说明经济的长期特征。但是,他们忽视了短期的经济动态分析,不能说明通货膨胀为何与失业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