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25个条目

二元成本法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二元成本法

  所谓“二元成本法”是一种新的成本管理模式,它将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成本指标只分解为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用两大类,分别加以管理和控制,在这里,原材料成本是指产品制造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价值,加工费用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投入的人工费用和其他制造费等。这样就大大简化了指标体系,减少了成本管理和控制的复杂程度。

二元成本法的特点[1]

  我们知道,对于生产制造过程,原材料的价格是不可控成本因素,但原材料实物数量的消耗则是可控成本因素。原材料经过生产过程,在凝聚了物化劳动活劳动后,应实现增值。抓住了增值量的管理,也就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另外,生产过程中加工费用的投入可分为固定成本投入和变动成本投入两部分。可以通过生产量的增减来控制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

  二元成本法有许多特点,主要是:

  (1)具有明显的投入产出管理观点,适用于价值工程分析法对其进行分析管理;

  (2)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抓住量上的关系,注重物料平衡和价值转移;

  (3)在实际考核上,主要方面控制住,至于执行过程中一些内部指标如何完成,考核者不加干预,执行者可结合实际灵活调整,综合完成。

二元成本法的应用[1]

  1.在倒推成本的应用

  (1)根据生产经营总目标,确定产量规模,以此为基础,结合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预测全年产品售价水平,预计全年销售收入和相关期间的税费,这样单位产品的制造成本就可根据下列公式确定:制造成本=售价一计划利润一期间税费;

  (2)以各个工序物料水平和核定控制的加工费用来倒推各工序成本,可从最终产品开始,依次类推,一直倒推到原材料价格,然后交由供应部门采购。

  (3)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并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与产品售价联系起来考核,产品跌价,采购价应下浮;产品涨价,允许原材料采购价适当上浮。对供应部门实行工效挂钩,超利提奖的考核方法。

  (4)技术部门应积极参与投入产出效益分析,运用价值工程理论搞好物料与效益的平衡。

  2.在成本考核中的应用

  各工序倒推出来的成本,也就是据以考核的责任成本。实行“二元成本管理法”,即分别对原材料消耗和工序加工费用核定指标加以考核,将原材料的价格相对固定,作为责任单价;并制定相应的数量消耗指标,考核时将加工费用一分为二,一是固定加工费用,二是变动加工费用。对固定加工费用,要核定年度总额,对变动加工费用,)核定单位标准。

  (1)主体总厂的考核。

  主体总厂将相关的责任成本指标层层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建立起网状控制体系。责任成本也按二元成本考核法,首先将其分解为材料消耗指标和加工费用指标,然后再将加工费用指标根据车间职能二次分解为折旧费用、办公费用等同定指标和工资修理费等变动指标,进行分项核定,包干考核,并与班组经济核算相结合,开展全员、全过程的成本管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予以奖罚。

  (2)厂分公司的考核。

  对于不具备法人地位的分厂、分公司可实行模拟法人工效挂钩和管理思路,赋予其类似法人的地位,自负盈亏,把内部经济关系升格为经济契约关系,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根据总厂可提供的业务量和分厂的固定费用来制定分厂与总厂之间的供应价格劳务价格,区分出辅助单位、盈利单位和亏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经费总额、利润指标和亏损额度。对于各分厂的折旧费必须全部上缴总部,统筹使用。各分厂能够完成的工作业务原则上不得对外委托加工

  3.在经营决策方面的应用

  “二元成本管理法”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与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可以在生产经营决策,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为优化生产工艺秩序提供依据。例如,可用倒推成本,投人、产出之比来确定各工序的效益,剔除那些无效益又不必要的生产工段。

  二是,为降低成本找到途径。由于二元成本管理法限定了单位产品的加工费用,使成本构成更加明晰,必然使得执行者更加注重成本挖潜,不断降低成本

对二元成本法的评价

  总之,二元成本管理法,只是为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出的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它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各企业均应结合自身实际,来加以应用,以发挥其有效作用。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3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18°@鷺島,Dan,Cabbage,Zfj3000,Caijing,鲈鱼,Zxe,Tears~,方小莉,Lin.

评论(共3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二元成本法"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LYPLN0001 (Talk | 贡献) 在 2009年3月11日 10:56 发表

这里的资料太妙了.给我的帮助之大无法形容.感谢MAB百科!!!!

回复评论
Angle Roh (Talk | 贡献) 在 2009年3月11日 12:59 发表

晕,是MBA,非MAB

回复评论
125.71.100.* 在 2009年3月26日 21:16 发表

...........MAB

回复评论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